東北網1月8日電 從1月1日起,我省開始執行新的企業月最低工資標准,其中哈市市區企業月最低工資標准為650元/月。可是7日,記者對哈市部分勞動力市場走訪發現,一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力市場或中介機構發布的招聘信息工資仍低於最低工資標准,而且還不給繳納各種社會保險。
7日上午,記者來到位於道裡區撫順街1號的哈市人力資源市場。在招聘大廳內記者看到,許多招聘信息單上工資一欄都有明顯涂改的痕跡。據市場的工作人員介紹,這些涂改的招聘信息都是從1月1日起按新的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的。市場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從1月1日起,他們就和招聘企業協商上調低於標准的工資。如企業不願上調低於標准的工資,他們將中止發布這樣的信息。據粗略統計,目前市場有20%的信息因低於最低工資標准被拒絕繼續發布。
在道裡區撫順街上的為民免費就業中心記者看到,哈市某食品公司招聘的燒爐子、做飯人員包吃包住工資為600元/月,哈市某網吧招聘的保潔員工資不包吃包住600元/月,工資都低於新的最低工資標准。工作人員稱,不知道工資標准上調一事。
記者又通過電話與這幾家招聘單位取得聯系,發現這些招聘單位不但都沒有為聘用人員繳納保險,有的還不簽用工合同。哈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知道新的哈市最低工資標准是每月650元,但是,哈市勞務市場招聘的工資『市價』都是600元/月。
省勞動保障廳勞動工資處蓋小兵處長告訴記者,從今年1月1日開始上調的月最低工資標准包含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最低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通過補貼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不屬於工資范圍,算是給勞動者提供的福利待遇,包吃住不能成為借口。
勞動部門表示,最後支付的實際工資是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准的。
勞動部門提醒,勞動者遇到月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准的情況可向勞動保障部門舉報。同時,本報也將和勞動保障部門聯合關注『工資不達標』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