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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12處商業區流浪乞討人員將被勸離
2008-01-11 10:35:16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於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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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月11日電 日前,哈爾濱市政府下發通告,對在哈爾濱市12處商業區、風景旅游區和主要交通乾道的流浪乞討人員,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可勸其離開。

  民政、公安、文化、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執行公務時,對在市區的流浪乞討人員,應當告知其向救助管理站求助;對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動不便的流浪乞討人員,應當引導、護送到市救助管理站;對符合救助條件需要返鄉或者身份清楚的外埠流浪乞討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予以救助;對在中央大街步行街區等12處商業區、風景旅游區和主要交通乾道,以及機關和重大活動場所的流浪乞討人員,可將其勸離。

  流浪乞討人員有以下9種行為的將被處罰,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經營等不能正常進行,不聽勸阻的;二、擾亂車站、碼頭、市場、公園或其他公共場所秩序;三、攔截機動車輛或強登車進行乞討,或者在交通乾道上穿行乞討,影響交通安全的;四、以坐地書寫文字或者掛牌跪地設攤進行乞討,妨礙交通,不聽勸阻的;五、使用音響器材以賣唱獻藝等形式乞討,影響周圍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六、脅迫、誘騙或者利用他人乞討的;七、組織、脅迫或者誘騙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表演恐怖、殘忍節目進行乞討的;八、攔截行人強行乞討或者乞討遭拒絕後公然侮辱他人的;九、反復糾纏、強行討要或者以其他滋擾他人的方式乞討的。

  不得有乞討人員的12處商業區

  中央大街步行街區、防洪紀念塔廣場、索菲亞教堂廣場、極樂寺周邊、尚志大街、果戈裡大街、哈爾濱火車站站前廣場、哈爾濱國際會展體育中心周邊、秋林周圍商業區、紅軍街、花園街、中山路。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