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5日電 國家統計局哈爾濱調查隊對哈爾濱市500戶城市居民家庭抽樣調查表明: 2007年人均總收入13767.34元,人均可支配收入12772.02元,同比分別增長17.1%和13.7%;居民人均財產性收入為34.42元,同比增長5.5倍。
居民家庭人均工薪收入7788.22元,同比增長16.4%,佔居民家庭總收入的比重達56.6%。據介紹,工薪收入增長主要緣於:企業經濟效益大幅提高,職工工資、獎金收入增加明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及時補發了理順工資;居民家庭就業人口有所增加。
居民家庭人均轉移性收入為4285.25元,同比增長13.2%,佔居民家庭總收入的比重為31.1%。隨著企事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多次上調,居民家庭人均養老金達到3840元,同比增長18%,佔轉移性收入的比重達89.6%,成為轉移性收入增長的主要因素。
居民家庭人均經營性收入為1659.45元,同比增長30.5%,佔居民家庭總收入的比重為12.1%。由於私營企業、個體戶有了好的發展機遇,個體經營者等收入也快速增長。
2007年,城市居民財產性收入呈現快速增長。居民人均財產性收入為34.42元,同比增長5.5倍,佔居民家庭總收入的比重為0.3%。據悉,彩票、股票、利息、股息和紅利等各種投資渠道的拓寬,給居民帶來更多的投資空間,使財產性收入出現快速增長。
2007年,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為9293.50元,同比增長9.1%。八大類消費支出中體現出『六昇二降』走勢,增長的六大類中由高到低排序,分別為其它商品和服務、教育文化娛樂服務、食品、醫療保健、交通通訊和家庭設備用品及服務。居住和衣著兩個種類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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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性收入佔人均可支配收入國內2% 發達國家40%
十七大報告中首次提出,『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所謂財產性收入,一般是指家庭擁有的動產(如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不動產(如房屋、車輛、土地、收藏品等)所獲得的收入。財產性收入佔國民可支配收入之比例,是衡量一個國家也是衡量一個地區民眾富裕程度的重要尺度。群眾是否能擁有更多財產性收入,還直接關系到2020年人均GDP翻兩番這個目標是否能順利實現。目前,我國人均可支配收入中,財產性收入僅佔2%左右。在一些發達國家,財產性收入已佔4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