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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新建經濟適用房重點面向被拆遷低收入家庭
2008-01-18 09:10:22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左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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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月18日電 哈爾濱市政府日前出臺《哈爾濱市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若乾意見的實施意見》。《意見》明確,2010年開始,全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圍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擴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優先讓孤老病殘住上廉租房

  《意見》規定,廉租住房保障以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為輔,實物配租對象優先面向孤、老、病、殘等特殊困難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包括政府向符合條件的家庭提供購房補貼,補貼家庭面向市場自主購房,補貼標准由有關部門根據全市國民經濟發展情況測算並公布;政府統一組織建設經濟適用住房,按限定價格面向符合條件的家庭出售;經政府批准實施面向本單位符合條件職工出售的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經政府認定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可根據自身承受能力選擇其中一種住房保障方式。

  廉租房申請門檻將持續降低

  《意見》明確,2008年年底前,哈爾濱市對符合規定住房困難條件、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應保盡保。2009年年底前,全部解決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0平方米以下申請租賃補貼的低保家庭住房困難問題。2010年開始,將保障范圍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擴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改造棚戶區配套建設經適房

  哈爾濱市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過去享受過福利分房或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再享受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已享受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的,應退還全部貨幣補貼款或由政府按規定回購原經濟適用住房。『十一五』期間,政府組織新建經濟適用住房主要在政府組織實施的棚戶區改造項目中配套建設。其銷售對象主要為棚戶區改造中被拆遷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如有剩餘可面向社會符合條件的家庭出售。哈爾濱市力爭用3年時間,基本完成城區三環以內的棚戶區改造任務。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