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9日電 近日,哈爾濱市勞動保障局醫保中心作出規定,參保學生兒童在200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家長可在今年2月18日至3月14日申報報銷。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於2007年10月出臺,按此規定,學生兒童被納入了醫保范圍,並按學年度繳費,即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繳費後從當年的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目前,哈市共有25萬名學生兒童參加了醫療保險,但因領到醫保證較晚,其中部分生病住院的參保學生兒童錯過了享受醫保待遇的時間。因此,哈市勞動保障局醫保中心作出規定,參保學生兒童在200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家長可在今年2月18日至3月14日申報報銷。
繳費參保後,學生兒童在三級醫院、二級醫院、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住院,需要分別按醫院級別支付400元、300元、200元、150元的起付標准。之後不論幾級醫院,發生費用在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並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統籌基金支付70%,個人負擔30%。
參保學生兒童一個學年度內住院,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3.5萬元?穴患有特殊疾病的學生兒童,一個學年內住院和特殊疾病門診治療統籌基金累計最高支付6萬元?雪。在門診或住院進行惡性腫瘤放化療、尿毒癥血液?穴腹膜?雪透析、腎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治療的,統籌基金再支付最高不超過2.5萬元。學生兒童意外傷害發生的醫療費用在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據哈市勞動保障局醫保中心的相關負責人介紹,由於去年學生兒童參保時間較晚,參保學生兒童在去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住院,按規定符合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費用一直沒有報銷。勞動部門規定其可在2月18日至3月14日,到哈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經辦點(道裡區上海街8-7號)申報報銷。
報時需要提供醫療專用結算票據、診斷證明、加蓋醫院公章的醫療費用清單?穴含具體費用項目、數量、單價?雪和病歷復印件等材料;急診患者除以上材料外還須提供急診證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