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24日電(記者 顧碩) 『建立和完善農業保險,對於農戶來說,可以增強生產自救能力和抵御自然災害能力,解除因懼怕風險不敢擴大生產增加投入的後顧之懮。從全省來說,建立健全農業保險體系,對於有效地防范化解農業風險,拓展惠農金融業務,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加快新農村建設實踐,都有特殊的戰略意義和緊迫的現實意義。』佳木斯市政協副主席、市委統戰部部長趙桂英委員在省政協十屆一次會議的分組討論會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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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桂英委員介紹說,我省從2006年開始,進行農業政策性保險試點。由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首先對墾區85%的種植面積、14萬農戶進行承保。特別是對去年全省旱災的核災定損和『遞增賠付』,減少了重災戶的損失,保護了農業再生產能力。
趙桂英委員認為,制約我省農業保險發展的主要問題是一些領導和農民保險意識不強,財政補貼不到位以及保險公司自身工作有薄弱環節。
為此,趙桂英建議:
1、加大領導力度、宣傳力度和落實力度,同時通過多種渠道廣泛宣傳農業保險對全省經濟大局及農戶增收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2、千方百計爭取國家政策支持和財政補貼。據了解,對試點省份,國家財政將按農民參保面積給予25%的保費補貼,並逐年增長;對經營農險的保險公司將給予經費和基礎建設費補貼;有巨災發生時,還給予巨災補貼。我省農業做出的貢獻應該得到國家的重視,同時,又有陽光保險公司兩年多的試點基礎,還是有條件向國家爭取擴充為試點省的。如果有了試點省優惠政策,各級財政少拿錢,保險公司有發展,農民兄弟得實惠。
3、加快農業保險立法和出臺優惠政策。農業保險應該專門立法,做到有法可依、保障有力。通過立法明確農業保險關於促進農村發展、支持農村穩定、保障農民生活的管理屬性,明確實施辦法和法定保險范圍,明確政府在農業保險中的主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