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25日電(李進勝 記者 雷蕾) 記者今天從哈爾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春運期間交警支隊各轄區大隊將對轄區內危險品運輸車輛駕駛人及運輸車輛開展一次全面檢查工作,對檢驗不合格或無運輸危險物品資質的車輛及駕駛人嚴禁上路行駛。
危險品運輸車輛是指運送石油、天然氣、放射性、劇毒等化工原料物品的車輛。據了解,此次危險品運輸車輛及駕駛人檢查的內容包括:駕駛人駕齡需滿3年以上,並取得交通部門核發的危險品從業人員資格證;押運人員需取得危險品運輸押運員證;危險品運輸車輛需取得營運證、行車執照、哈市道路危險品運輸證、交強險、承運人險、從業人員人身意外險,運輸車輛的車體需貼有安全色帶、標志燈、牌(危險)、防火帽、滅火器、電源總開關、靜電帶齊全有效。槽罐車除具備上述標准外,還需在車體兩側的安全色帶和後部貼『爆』字和安全告示,罐體兩側需噴涂嚴禁煙火字樣,後尾部貼有國標示意圖。
目前,交警支隊全面部署了各轄區大隊警力,深入路面進行嚴格檢查。路檢的主要內容包括:運輸危險物品是否經批准即是否經過交通公安機關進行年度危險品車輛檢驗、運輸危險物品是否按規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即運輸危險品車輛必須按照貨車管理規定,不允許在早晚高峰和禁行路段行駛,行駛車速市區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裡,公路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裡。交警將及時發現不符合規定運輸危險品的車輛並及時進行取締,確保春運期間交通安全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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