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29日電 一份洋洋萬言的判決書,揭示了東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張曉光墜入犯罪深淵的貪腐之路,也為這起震驚全國的特大案件畫上了句號。2007年12月,吉林省白城市中級法院對張曉光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張曉光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60萬元;以挪用公款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以為親友非法牟利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數罪並罰,決定判處張曉光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張曉光服從判決,當庭表示不上訴。
張曉光在法庭上受審
權錢交易『二人轉』張浩/漫畫
1『五毒俱全』的董事長
今年52歲的張曉光,原系東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黑龍江省交通廳助理巡視員(副廳級),曾任黑龍江省高等級公路管理局局長。在6年時間裡,他犯下了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可謂『五毒俱全』。
有人說過,貪心和私欲是兩只罪惡的輪子,執迷不悟是這兩只輪子的加速器。在事業發達的時候,張曉光骨子裡的私欲急劇膨脹。隨著權力的加大,他一天一天地變著。『有錢能使鬼推磨,沒錢就是推磨鬼』,這是他的人生信條。
公訴機關指控,1999年初至2004年末,張曉光利用擔任東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北高速)董事長及兼任黑龍江省哈松公路大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哈松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之便,共索取或收受東方、李東哲(另案處理)、楊曉萍(另案處理)等10人多次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1920餘萬元,貪污公款48萬餘元,挪用公款3300餘萬元;利用職務之便從親友經營管理的單位采購不合格商品,給國家造成83萬餘元損失;有1900餘萬元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2為情婦挪用巨額公款
一個偶然的機會,張曉光認識了廣東省深圳市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楊曉萍,並很快和她打得火熱,發展為情人關系。楊曉萍想的是如何背靠張曉光這棵大樹,把他手中的權力轉化為自己兜裡的錢。張曉光呢,對楊曉萍言出必行,不遺餘力地給予支持。2000年12月,在張曉光的主持下,哈松公司董事會決定向楊曉萍的公司投資人民幣2000萬元,約定回報為15%,期限一年(這筆錢一年後有1500萬元沒能償還)。2001年12月下旬,張曉光又將東北高速擬投資到新疆的1800萬元基金轉給了楊曉萍。這一次,既沒有約定回報也沒有規定償還日期。直到2004年5月,這筆錢纔通過訴訟,以商品房抵債的方式歸還給了東北高速。
楊曉萍交代:『1999年5月,我成立公司,開發雕塑家園這個項目,找到了張曉光,讓他幫我借錢開發樓盤。他從深圳某公司幫我籌到4000萬元,之後又幫助運作了幾筆,我記得有1億元左右。借錢的時候我和他說過給他點好處,所以纔給他交的按揭貸款,除了20餘萬元房款以外,我還多次給他個人錢和物……』
這個聰明的女人為了傍住張曉光這個大款,三天兩頭給他進貢。張曉光住院了、出國了、外出開會等等,只要有機會,楊曉萍就3萬元、5萬元地表示,這一切張曉光收得心安理得。對於挪用公款的事實張曉光不予否認,不過他的解釋讓人大跌眼鏡:『我是董事長,我可以掙錢,當然也可以支配錢,借誰,還誰,我有決定權……』張曉光處處表現出的『家長』作風,使他在犯罪的路上越滑越遠。法院對檢察機關指控張曉光收受楊曉萍行賄款40.37萬元的犯罪事實,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基礎上予以認定。
另外,張曉光還利用擔任黑龍江省高等級公路管理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擅自決定向楊曉萍經營的公司采購不合格產品——一種機油添加劑,致使國家遭受損失人民幣83萬餘元。
3掉進了朋友挖的陷阱
這是一個早已布置好的陷阱,掉到井底的張曉光直到案發纔醒了:這種交換實在太可怕了。
2001年5月間,張曉光的老朋友李東哲以爭取項目貸款需要給銀行拉存款為由,請求張曉光幫忙讓東北高速在中國銀行哈爾濱市分行河松街支行開戶並存款。礙於情面,想到自己偌大的權力,張曉光馬上讓工作人員找到李東哲事先聯系好的時任中行河松街支行行長的高山(2005年初因東北高速失款案暴露,攜巨款外逃加拿大),分別於2002年10月和2004年4月以東北高速為名開設了兩個賬戶,並將東北高速的資金陸續存入,幾年下來一共存入6億餘元。當然,『吃水不忘挖井人』,李東哲開始報恩了,也開始了更大的陰謀。2001年7月3日,李東哲派下屬給當時在北京的張曉光送了兩箱人民幣計500萬元。2003年初,在長春,李東哲又親自交給張曉光一箱人民幣200萬元。張曉光仍然是收得心安理得,對他來說,『權』真是個好東西,錢來得太容易了。
然而,美夢終有醒來的時候,2005年1月4日,東北高速工作人員到中行河松街支行核對賬目時,發現這兩個賬號共2.93億餘元不翼而飛。當天,東北高速向黑龍江省公安廳、吉林省證監局報案。高山、李東哲相繼失蹤。
法庭審理認為:雖然東北高速在中行河松街支行存款手續齊全,從銀行詢證單上看,東北高速存款明確表示了不為他人擔保、抵押用;從卷宗現有證據看,雖然張曉光否認與他人通謀將東北高速存款取走,但張曉光收受李東哲賄賂的行為在客觀上為他人實施犯罪,致使東北高速的2.93億元資金損失提供了條件。
東方(原名張龍濱)是一個十分精明的『企業家加商人』,在一次聚會上,他認識了張曉光。不長時間,他就向張曉光接連提出到東北高速任職、出售個人辦公樓、個人資產與東北高速資產置換等要求,尋求幫助的背後當然是厚厚的現金。先後6次,東方送給張曉光人民幣900萬元、港幣100萬元。而東方的個人要求也全部『滿足』了。
此外,1999年9月,李某在任職上需要張曉光提供幫助,一次送上8萬元;某下屬公司董事長韓某調動工作,張曉光又收了5萬元;下屬職工楊某為求張曉光重新安排其工作,一次送上美金2萬元。
就這樣,在一次次的『交換』中,張曉光收受了1920餘萬元賄賂。
4張曉光的權錢交換公式
『交換』的可悲對張曉光來說是混沌的,讓我們聽聽張曉光與法律的對白——
在提拔、調動、安排別人工作時,面對賄賂,張曉光解釋:『我表態了,提名了,簽字了。』在幫助楊曉萍籌措資金時,他說:『楊曉萍給我錢,是因為我在她開發的深圳雕塑家園過程中,幫助她解決了資金,我幫她那麼大的忙,她也應該給我點好處。她一有困難我就設法幫助她找人解決,所以當我有點什麼事時,她就來看我,我也就理所當然地接受了。』
2001年3月,張曉光兼任哈松公司董事長,其間購買了哈爾濱融信典當行400萬股份,折合人民幣共計600萬元。在約定公司10%回報的同時,張曉光又安排典當行經理石某另給每年5%的回報。2001年8月和2002年4月,張曉光兩次指使他人從石某處提走回扣款40萬元,其中他個人消費25萬元。對此,張曉光解釋,如果沒有投資600萬元的事,他也不會到石某那裡報銷個人消費,『走那麼近,人家全是出於感激』。
面對李東哲行賄700萬元,張曉光坦言有兩方面原因:『一是感謝我讓東北高速在中行河松街支行開設賬戶;二是讓我繼續增加存款數額。這兩條我都做到了。』
對於東方的賄賂,張曉光這樣供述:『東方送給我錢是因為我是董事長,他調入東北高速任東高油脂總經理,在東高油脂工程中有他個人的施工隊,按正常的施工程序必須進行招投標,所以東方也想感謝我。東方提出讓我購買他位於長春市西安大路的辦公大樓,雙方達成3000萬元的協議,還要辦置換。他花錢解決這些困難,與自己達到的目標是等價的。』
張曉光利用職務為他人謀取利益了,就要得到對方的回報。這就是張曉光權錢交換的公式。然而,這個公式並不相等,因為國家為這種非法交易付出了巨大損失。
5貪欲縱欲是犯罪的主要原因
有人拒絕誘惑,有人接受誘惑,有人渴望誘惑。張曉光揮舞著權力的魔棒,大肆攫取金錢,最終給自己致命的一擊。
為什麼張曉光在董事長工作崗位上僅僅五年的時間,就蛻變為職務犯罪分子,而且涉案金額巨大,所犯罪行嚴重?這很值得深思。我們不妨看看他在法庭上的最後陳述:
『我任董事長五年,這是我們國家由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軌的五年,是加快改革開放的五年,各種思潮比較活躍,曾風行「一切向錢看」。我耳聞目睹了許多類似於「臭豆腐式」的事情,例如權錢交易、買官賣官等,說起來臭、吃起來香,思想潛移默化起了變化,認為過去追求的、信仰的全都是虛無的、過時了、不適用了,而應該轉向務實。既然搞企業,就要掙錢,政治或經濟靠一頭。於是,我放棄了奮斗目標,放棄了信仰。主觀上開始追求金錢,崇尚拜金主義,開始追求腐朽的生活方式……
貪欲、縱欲是導致我犯罪的主要原因。貪欲使我腦中充斥著錢、權、利,唯獨沒有法。貪欲之心促使我用公款報銷個人消費的票據,用公款購物送禮,收取同事、同學、朋友的大量禮金,並且把這些都認為是禮尚往來、人情走動,是合情合理或是董事長職權范圍內的事情,而沒有認識到這是貪污受賄行為。所以,當發展到接受巨額賄賂時,我還認為對方夠哥們、講義氣,就這樣一步步走向深淵。貪欲、縱欲的另一表現形式就是追求腐朽的生活方式,講排場,講豪華,為情人揮霍。還有一個原因,東北高速是由交通部、吉林、黑龍江跨省新組建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都沒有建立和完善,行政關系和黨的組織關系在短時間內沒有理順,制度沒有約束力,組織的約束力相對薄弱,監督機制也不完善。我又不自覺遵守規章制度,不接受約束,規避監督必然產生腐敗,導致犯罪。
『犯罪的教訓是深刻的,「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犯罪是一個循序漸進的由小到大、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是私欲、貪欲逐漸膨脹的過程。在經濟社會裡,不可能不存在人情、親情及相互來往,但無論是人情、親情還是相互往來都必須遵守法則,必須有一個度,超過了這個度就是違法。在領導崗位上,在職權范圍內,為一些人辦事是工作職責分內應做的事情,但如果把這一種分內應做的事當做一種籌碼,一種接受禮金的理由或借口,就是犯罪的開始。量的積累必然引起質的變化,就會犯罪。一些不法分子,也會看到你的貪欲而千方百計滿足你,從而利用你去達到他們的目的,使你罪上加罪,這也是我犯罪過程的真實寫照,這個教訓應終生牢記。
『在囚室中我常問自己,賺錢為了什麼?不擇手段地賺錢,犯罪入獄,家破人亡,這錢還有什麼意義呢?在金錢和死亡的選擇上,我愛人選擇了死亡,我想她是用死來告訴我人生的路應該怎樣走,以後的路應該怎樣走。我猛醒,但太晚了……』
6警示領導乾部慎用手中權力
張曉光利用手中的權力斂財已經到了瘋狂的程度,小到部下送的幾萬元,大到朋友為了謀取更大利益送來的上千萬元。他為什麼要這樣做,為什麼能這樣做?辦案檢察官分析說,歸根到底是張曉光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用在了不該用的地方。
權力作為工具,當你用它為人民服務的時候,它是正義的。當你用它去攫取金錢和交換女色的時候,它就是邪惡的。在你用它攫取金錢和女色的時候,也一定會把自己送進牢獄甚至是墳墓。張曉光無疑就是活生生的反面典型。
辦案檢察官指出,監督不力也是張曉光頻頻作案的一個原因。張曉光任東北高速董事長時,這裡的企業黨組織形同虛設,制度管不住人,管不住事,沒有約束力,『一把手』可以我行我素。聽聽張曉光發自內心的坦白:『如果制度面前一視同仁,如果下級不讓我放任自便,如果上級早一天找我談談,我一定到不了今天這一步。』
作為東北高速董事長,張曉光的年薪就有幾十萬元,還有正常的獎金,難道這些錢還不夠一個三口之家的消費嗎?然而,他欲壑難填,依靠權力到處伸手。令人遺憾的是,在失去自由的時候,他纔知道自由是多麼的美好!
『領導乾部要慎用手中的權力,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領導乾部的監督。』辦案檢察官在談到張曉光案的警示意義時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