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30日電 昨天,記者從省保險行業協會獲悉,新版交強險責任限額和費率方案將於2月1日起正式實施。2月1日後,尚未到期的交強險保單的賠償責任限額將自動昇級為新版的賠償額度。
據介紹,按照新版交強險方案,交強險總的責任限額(每次事故的最高賠償額)將由現行的6萬元提高至12.2萬元;而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情況下,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由400元降至100元。2月1日起,客戶即可在各家公司的營業機構按照新的費率購買新版交強險和新版商業三責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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