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哈爾濱2月15日電 針對不時出現的裝飾裝修工程質量糾紛問題,哈爾濱市人民政府日前出臺一項新規,明確要求建築施工單位對承擔的裝飾裝修工程質量保修期限最低為2年。
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哈爾濱市建築工程質量保修管理辦法》中,將裝飾裝修工程出現的質量缺陷歸納為:內外牆飾面開裂、起鼓和脫落;牆內表面潮濕霉變,油漆、涂料脫皮;臺階、排水坡斷裂、沈陷;室內地面空鼓、起砂和開裂;門窗變形、透氣,陽臺、窗臺漏水等。
《管理辦法》規定,包括裝飾裝修工程在內的建築工程在質量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應當及時無償進行保修,保證用戶正常使用。因建築工程質量缺陷給用戶造成經濟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由相關責任人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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