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進一步減輕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醫療費用個人負擔,適當提高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對部分可不住院病種由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給予適當補助;新增15萬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建築企業農民工工傷保險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繳納,農民工個人不繳費。
8、完成45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新建、改擴建任務,完成71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基本設備裝備任務。
9、積極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普及工作,參合農民達到340萬人,實現農村低保人員、五保戶全部參加新農合。
10、加強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建設,培訓3000名鄉村醫生。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