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4日訊 雙鴨山市以解決民生問題的住房保障出發,盡全力推進廉租住房制度建設,盡一切可能籌措財政資金用於廉租住房的資金保障,去年為市區最低收入的3752戶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金補貼69.13萬元。
雙鴨山市在2004年和2006年分別制定出臺了《雙鴨山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暫行辦法》、《雙鴨山市廉租住房管理實施細則》,建立了嚴格的廉租住房申請管理程序和各項制度。建立以『雙困』家庭申報,社區、區民政初審,並公示無異議後由市民政審核,市房產審批,市財政、區財政、市民政共同匹配資金組成廉租住房租金補貼資金,按月拔給廉租住房對象。對廉租住房對象定期進行核查。由房產、財政、民政及四區政府共同對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貨幣補貼人員進行定期逐戶核查,每半年核查一次,主要是對廉租戶收入、住房等情況認真復核,對超過標准的隨時退出。
按照四區經濟發展、居民收入、住房狀況和不同租房租金標准,分別制定廉租住房貨幣租金補貼標准。尖山地區為100元/月戶,寶山區、四方臺區為80元/月戶、嶺東區為70元/月戶。
在2006年完善各項制度規定後,房產、民政、財政和四區人民政府對申請廉租住房人員進行核查和落實補貼資金,對審核公示無異議的市區370戶『雙困』家庭實施廉租住房保障。2007年年末,擴大保障數到市區3752戶最低收入家庭,全年共發放租金補貼69.1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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