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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價8元 實收10.90元 市民對大型超市投訴增多
2008-03-09 15:20:49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薛明 慕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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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3月9日訊 如今超市已經成為市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生活伴侶,日前記者從哈爾濱市消費者協會了解到,市民對大型超市的種種投訴呈上昇趨勢。

  市民在超市購物中會有什麼遭遇、超市存在哪些問題有待改進,『3·15』消費者權益日前夕,記者與公證人員一起進行『超市大購物』行動,體驗購物環境、體驗服務管理、體驗超市價格、體驗衛生狀況。

  記者的體驗活動選擇在沃爾瑪超市友誼路店、家樂福超市新陽路店、大潤發超市宣化店(原大福源宣化店)、新一百超市。

  體驗方式

  以消費者身份『逛』超市,記錄親身經歷和所見所聞。

  沃爾瑪超市友誼路店

  體驗時間2008年3月4日10時20分至11時23分

  體驗感受4日10時20分,記者與公證人員以消費者身份進入沃爾瑪友誼路店賣場,超市賣場分三個樓層,二樓以生鮮為主,三樓以食品為主,四樓以服飾化妝品為主。進入賣場要先坐扶梯直接上到四層的賣場,然後一層一層往下『逛』。

  衛生間指示太難找

  超市的購物指南比較明晰,在每一層樓的扶梯口處都有整個樓層所售商口類別的介紹,每一排貨架前都有此貨架商品的明示。在沃爾瑪的整個賣場的指示牌中,體驗人員著重尋找衛生間的標識,但在三層賣場的眾多指示中,體驗人員只在四樓找到了一個相關指示,注明衛生間在二樓。

  衛生間裡一灘屎

  在二樓賣場,體驗人員轉了兩圈也沒找到衛生間,詢問工作人員纔知衛生間在超市賣場外面,賣場裡是不設衛生間的。

  出了收銀口,體驗人員找到了沃爾瑪的衛生間,這個衛生間不是超市專用,超市外面的其他商家如兒童淘氣堡、快餐店等共同使用。體驗人員進入到女衛生間內看到,衛生間一共有設有13個蹲位,其中殘疾人專用的一個,普通的12個。但是體驗人員發現『殘疾人專用』蹲位的門是一直鎖著的,其餘的12個普通蹲位中,有3個門也是封死的。整個衛生間的衛生情況較差,體驗人員看到有一個蹲位上,地面上一灘屎無人清理,洗手處的幾個手盆都較髒,臺面上濕漉漉盡是髒水。體驗人員從11時15分進入女衛生間,到11時20分從衛生間出來,沒見到一個清潔人員。

  顧客評議

  周女士:我帶著三歲的女兒來逛超市,孩子突然說要小便,我就從三樓『飛奔』下來,選了半車的東西哪有時間結單,扔到一邊我們就跑出來了。孩子和大人不一樣不會憋尿,就這樣還是把褲子尿濕了。超市的入口在四樓,出口在二樓,衛生間設在出口處,不僅是孩子,老年人也很麻煩。我不知道超市為什麼不能在賣場內設衛生間?

  不良記錄鏈接

  2007年10月29日《新晚報》報道:2007年10月28日,記者根據讀者反映情況拿著沃爾瑪友誼路店發放的『特惠』商品宣傳單,在超市裡宣傳商品。翻開宣傳單第一頁,第一件商品是一件女性日用品,標價11.9元一包,帶贈品。記者在該超市三樓該商品區域找不到特惠商品,詢問售貨員,回答說:『這個沒有,不知道宣傳單上怎麼標的,已經有好幾位顧客問了。』隨後,記者又逐一尋找其他商品。當找到第一頁最後一件商品時,標價又不對了。標注為立白生姜洗潔精,獲贈一袋超潔粉的商品,宣傳單上標價是11.5元/桶,可是該商品在貨架上標價是11.8元/桶。記者詢問售貨員,售貨員稱:『可能是宣傳單標錯了』。

  家樂福超市新陽路店

  體驗時間2008年3月4日17時10分到18時10分

  體驗感受4日17時10分,體驗人員進入到家樂福新陽店。『家樂福』超市賣場為兩層,入口在一層,出口在地下一層。

  價格欺詐:標價8元錢,實收10.90元

  一進『家樂福』就能看到超市正在做的一個促銷活動『1元、3元、5元、8元小商品超值特惠』。從入口進入就可以看到這個『特惠區』設在賣場的醒目位置。體驗人員在『8元區』內選擇了一個『膠頭窗刷』。但是在收銀臺結單,體驗人員發現這個『8元特惠區』的商品,竟赫然標明『商品號4895057868743家樂福膠頭窗刷10.90元』。

  在『家樂福』的總服務臺,體驗人員向服務臺工作人員針對這一現象提出質疑,工作人員答復稱:『我可以和您到賣場裡去核對,如果出現這樣的問題,我們可以給您退差價。』體驗人員將服務臺工作人員帶到『8元特惠區』,工作人員在貨架上拿出與體驗人員購買的相同的商品,在自助價格查詢器上查詢,同樣顯示為10.90元。此時工作人員又改變了解釋,聲稱由於這個商品沒有什麼價簽和條碼,就不能補差價了,只能給退貨,但需要記者再去超市內拿一個價格相等的產品並用現金買單纔能退款,否則將無法解決。體驗人員對這種回答再次提出質疑:『不管有沒有什麼價簽和條碼,這都是超市內部管理的問題,與消費者無關。「家樂福」在標明「8元」的區域內,賣10.9元的商品,這是對消費者的欺騙。』而對此這位工作人員再無答復,只是聲稱可以退貨,但必須用現金再買商品,否則無法解決。體驗人員拒絕了工作人員的退貨建議,並稱准備去『消協』投訴,對此工作人員再不做任何解釋。在體驗人員與工作人員就此事進行交涉時,圍觀了很多消費者,大家聽說此事後,都非常氣憤,有一位男士把已經放到購物車裡的一個同樣的商品又扔回貨架上。

  促銷人員太擾顧客

  在『家樂福』的賣場內,體驗人員聽到的最大聲音當屬促銷人員的『叫賣』聲。在洗滌用品的貨架前,一名賣『金紡柔順劑』的女促銷員,叫賣聲很刺耳。在冷凍食品、奶制品等銷售處,都存在著這樣的問題。

  賣場難找購物指示

  體驗人員在『家樂福』超市內的1個小時內,一直在不停地向工作人員『問路』。『罐頭食品』在哪賣?『巧克力』在哪賣?『豆油』在哪賣……體驗人員發現,在『家樂福』的賣場內,沒有購物指示標識,上下兩層的大賣場內,消費者除非是『通逛』,否則的話要具體地找某類商品,套句歌詞那是『基本上很難』。

  顧客評議

  趙先生:標價8元可實際卻收消費者10.9元,這就是價格欺詐。在超市購物,很多人並不留心收銀小票上的最終價格,在購買了幾十元甚至幾百元的商品後,很難發現這一元兩元,三角五角的漏洞。關鍵的問題也不是這幾元錢的,而商家的誠信問題。

  孫女士:早聽說超市有這樣的問題,一直是將信將疑,總覺得這麼大的超市哪能和市民玩這三毛兩毛的貓膩,這回是眼見為實了,真是出乎意料,這不就是明著騙嗎?

  不良記錄鏈接

  2006年12月7日《哈爾濱日報》報道:2006年12月6日,市民李先生在家樂福新陽店購買一種叫做『烈酒金杯』的酒杯時,產品標簽上寫著2.5元一個,可結算的時候卻變成了2.6元,他同時購買的一種賀卡———中廈抱抱卡,標價為3.8元,結算時為3.9元。李先生將家樂福投訴到市物價局。當年下午,記者隨市物價局執法人員來到家樂福,對李先生反映的情況進行了核實。對此自稱是經理助理的孫穎說:『我們店內有幾千種單品,出現這樣的事情是難免的,具體造成差價的原因我也說不清楚。』

  新一百超市

  體驗時間2008年3月6日10時50分到11時20分

  體驗感受6日10時50分,體驗人員進入新一百超市。超市位於新一百地下一層,出入口都在地下一層。

  貨品搬家,指示不改

  一進超市入口,就能看到超市的購物指示牌『精肉區↑』,體驗人員按照指示走到頭發現那裡是罐頭食品的貨架,左邊、右邊都不是『精肉區』,在這一帶轉了兩圈後,體驗人員詢問一位身著黑西裝的管理人員,管理人員指示『精肉區』已經搬到了入口的右側。對於『精肉區↑』的指示,這位工作人員不好意思地說:『還沒來得及換呢。』

  購買大宗商品超市無人協助

  體驗人員在收銀區看到,有兩位顧客一次購買了10昇裝的食用油32桶,超市購物車裝了滿滿三車。但是交完錢走出收銀口卻愁壞了兩位顧客。超市位於新一百地下一層,但超市規定購物車一律不准帶到地上一層,對於這個一次購買32桶油的消費者也絕不例外,同時又不提供其他幫助。

  顧客評議

  闞阿姨:一個超市貨品擺放位置應該固定,至少也應該相對固定。這就好比一套住房入住之後,哪裡是臥室、哪裡是廚房都是固定的。超市貨品隨意搬家,不就好像今天客廳成了廚房,明天臥室成了廁所一樣,一點規矩也沒有了。超市的貨品位置固定,纔能方便消費者自選,現在變來變去,逛次超市既耗時間又費體力。

  薛先生:『幫把手』這是最起碼的吧。我看見有的熱心人還主動幫助那兩個人拎兩桶呢,可是作為超市方竟能熟視無睹,這也叫把顧客當上帝? ?誅大潤發超市宣化店

  (原大福源超市宣化店)

  體驗時間

  2008年3月5日17時分40至19時16分

  體驗感受

  5日17時40分,體驗人員進入大潤發寬城店賣場,超市賣場設一、二兩層,一樓以生鮮、副食為主、二樓以家用電器、服飾、化妝品等為主。賣場入口設在二層,出口在一層。

  購物指示太模糊

  超市購物指南比較模糊,雖然在每一層樓的通道上方都有整個樓層所售商品類別的介紹,可沒有標明某類商品的明示牌。在整個賣場的指示牌中,體驗人員根本沒有尋找到衛生間的標識,體驗人員為購買一個拖布,樓上樓下跑了兩遍,纔尋找到目標。

  自選蔬菜遍體鱗傷

  在一樓的果蔬專賣區,體驗人員看到茼蒿貨架上的30多捆茼蒿全都被『折騰』得遍體鱗傷,無一幸免。體驗人員詢問工作人員還有沒有新鮮的上架,得到的回答卻是『不知道』。在這一區域的其他敞開式貨架上,許多顧客在挑選特價水果、蔬菜,混亂的場面讓人感覺這裡不像是大型超市,更像是路邊的菜市場。

  出門查小票做法太『原始』

  出超市時查看購物小票,還在上面蓋個戳,這曾經是各大超市共同采取的『防損』方式,怕的就是有人不結單走便道而把超市內商品『偷』出來。但是這種做法很快遭到了市民們的一致反對,有些人提出這是對購物者人格的侮辱,是對市民的極度不信任。超市防個別小偷,應該以加強管理為主,不能以此來犧牲全體消費者的尊嚴。消費者的呼聲被各大超市采用,這一道程序被取消,可是體驗人員沒想到『大潤發』居然還這麼『執著』,這種早已過氣的做法,現在在『大潤發』依舊盛行。

  顧客評議

  王女士:超市購物指示明晰,既可以讓消費者節省購物時間,也能讓超市增加效率,何樂而不為?我看還是超市經營者心裡沒有消費者。我帶著兩歲的女兒來逛超市,有時為購買一個商品,上下往返幾次,通身是汗,纔能找到,太不容易了。

  張大爺:附近很多市民為了購買到新鮮蔬菜,聚集在貨架前,等待第一批蔬菜上市,挑挑撿撿,來晚了的就只能選擇『爛菜葉』了。這裡一貫是這樣的,工作人員很少對此加以制止,要在這裡買上好菜,那就得趕『第一波』,我現在都是去早市買菜,一站式的購物在這裡根本就談不上。

  李小姐:出門還要出示購物小票,超市的人還像模像樣地卡個戳,這不是不尊重人嘛。附近要是再有第二家超市,就憑這點我也不再來這兒了。

  不良記錄鏈接

  2008年1月12日《新晚報》報道:2006年11月26日晚,市民王女士在大潤發購買了很多東西,結算後她推車走出收銀臺,然後把手提包放在車裡准備搬大米。就在此時突然一個黑影躥出,搶走她的手提包,迅速逃走。王女士緊追,一直追到超市外停車場,男子消失在人群裡。在她追趕的過程中,沒有一個人幫她抓小偷。她的包裡有現金1100元,還有身份證、醫保卡、手機等重要物品。超市找到保安,保安說當時正是交接班,是吃飯時間,沒有人手。她要求看監控錄像也被超市拒絕。隨後一周內,王女士三次來超市要求超市給個說法,但均被拒絕。2006年12月4日,她到消協投訴超市,消協給超市下達了調解通知書,但超市負責人一直沒到消協進行調解。事情過去一個多月後,王女士還在等說法。消協人士認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另外,從王女士反映的情況來看,該超市在收銀臺這種重要地域存在安全保障漏洞,給不法分子提供了作案便利條件,所以應對王女士遭遇搶劫負有一定責任。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