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3月9日消息:黑龍江代表、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桂華建議,加快機關事業單位養老改革步伐。
孫桂華說,新中國成立以來的40多年間,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企業職工一直實行相同的養老保險制度。
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企業職工進行了養老制度的改革。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仍然實行原來的退休保險制度。
孫桂華認為,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各項改革的不斷深化,兩種養老制度的不銜接問題越來越突出,亟待進行改革。首先,這是推進機關事業單位改革,促進人纔合理流動的需要。機關事業單位已經進行了很多的改革,如公務員實行辭職、辭退的制度,一些科研機構轉制為企業、事業單位,推行全員聘用制度等,都涉及人的問題。但由於由於養老保險制度不配套,工作人員離開機關事業單位之後,養老保險的待遇也就隨之消失了,到企業工作就意味著養老金水平的降低,改革很難深入進行。其次,這是減輕財政負擔,確保退休人員養老權益的需要。機關事業人員個人不繳納養老保險費,退休待遇水平高,又沒有實行社會的統籌,資金缺乏調劑,使財政的負擔越來越重。在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確保發放以後呢,一些地區出現了拖欠機關事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問題,這個已經成為新的不安定因素。另外,這還是規范各地的試點辦法、完善制度的需要。很多地區不同程度地進行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於國家沒有統一的方案,地方的做法也不相同,很不規范。特別是試點地區或單位實行個人的繳費後,養老金仍然按著原來的辦法計發,改革與不改革是一樣的,繳費和不繳費沒區別。因此引起了互相攀比,有的地區甚至出現了停保甚至退保現象,國家出臺統一政策已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