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3日訊 ( 邵雲凱 記者 杜筱 楊尚峰 ) 記者從今天召開的省3·15新聞通報會獲悉,黑龍江省消費者協會、省攝影行業協會對原有的《黑龍江省照像業消費者權益爭議解決辦法》進行了修訂和增補,在全國率先施行統一服務合同文本,新《辦法》將於2008年3月15日正式實施。
新《辦法》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推介、展示的樣片、樣本和樣品是為消費者服務的依據,具有不可替代性,經營者應當按照產品的樣式、規格和質量標准為消費者提供相應的產品。經營者在為消費者提供照片輸出、照片裝幀等服務時,不得改變雙方事先約定的品質或使用替代材料,因經營者責任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經營者應按照價款的兩倍賠償。經營者在照片輸出加工過程中,造成電子影像文件丟失或損壞的,應減免50%的價款,並按原來的照片輸出要求加工。消費者在約定的期限內未取已做好的影像產品,經營者應負責保管六個月,在保管期限內,若因經營者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經營者應當重做、修理、退款。
新《辦法》還增加了保值服務條款,雙方可就保值金額與服務內容進行約定,但經營者收取保值費不得高於保值金額的3%。
據了解,原《黑龍江省照像業消費者權益爭議解決辦法》是1999年3月15日正式實施的。十年過去了,隨著攝影業的不斷發展,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依原有《辦法》已無法解決現在的有關爭議。依據國家《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新《辦法》將原來的『照像業』改為『攝影業』。新《辦法》對經營者在服務過程中與消費者容易發生的爭議做出了相應規定。
新《辦法》在全國攝影行業率先制定施行統一服務合同文本,明確規定,攝影業經營者應當實行黑龍江省消費者協會、省攝影行業協會推薦的規范性攝影服務合同文本、照片輸出及影像產品制作服務合同文本、婚紗禮服租用合同文本、婚慶紀實攝影攝像服務合同文本,規范地在服務合同中寫明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取片(取件)時間、拍攝方式和其他有關項目,嚴格按服務合同履行義務,嚴格保證攝影、照片輸出制作的質量。對定金數額、違約責任、保管責任、保值收費限額等事項,統一合同文本中均有列出。統一合同文本的推行將有利於解決消費者和經營者之間發生的攝影消費糾紛,推進誠信體系建設,促進影像行業健康有序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