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1日訊 記者日前從省公安廳獲悉,我省欺詐、侵佔和騙取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的案件層出不窮。僅2006年至2007年,我省共發生欺詐、詐騙醫療保險金案件36起,涉案金額230餘萬元。據悉,醫療服務機構、參保單位、參保者均是此類案件的『主謀』。
目前,一些不法『患者』和不法人員、不法醫療機構和單位鋌而走險,利用目前醫療保險體制在完善中的漏隙,欺詐、侵佔和騙取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據了解,我省發生的醫療保險金詐騙案件主要分為以下幾種類型:第一類是醫療服務機構詐騙。警方調查發現,有的醫院采取虛開醫藥費、虛假記賬、『掛名』住院、改病歷、換藥名、編處方、在單據上弄虛作假等違規手法『撈錢』;有的醫院還采取一些『巧妙』的辦法,為一些未納入醫保的人員或不屬於醫保報銷的費用違規報銷。更有甚者,個別醫院扮演著『兩頭通吃』的角色,一面給患者多記、多收醫藥費用,一面以患者可少支付個人應支付的費用為誘惑條件,給病人延長住院時間,醫院則按延長日時間與醫保部門結算費用,騙取保費。還有些私人診所對外出售藥費發票,向索取藥費發票的參保人收取票面金額20%的手續費。
第二種類型是參保機構詐騙。為減少企業支出,一些參保單位竟置勞動者切身利益於不顧,動起了少繳醫療保險費的歪念頭。個別企業不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有的瞞報繳費工資基數,侵佔了醫保基金。還有參保單位保險負責人利用為離退休人員辦理『醫保卡』、『醫療證歷本』年檢、換證等機會,獲取離退休人員的『醫保卡』、『醫療證歷本』,然後以代為離退休人員配藥品為名,到多家醫院重復門診,大額配藥,甚至借更換『醫療證歷本』之機,將截留的『醫保卡』大量配藥。此外,個別參保企業還鑽醫保政策之隙,為不具備參加醫保人員資格的人員以簽訂勞動合同、辦理醫療保險、再解除勞動關系的方式,騙取醫保金,達到『雙方獲利』(企業通過收取數目不斐的中介費獲利,個人則獲取醫保資格、享用醫保待遇、騙得醫保金)的目的。
第三種類型是參保者詐騙。參保者通過非法渠道開具或偽造虛假住院票據、住院病歷,通過報銷程序套取醫保金。在調查中發現,我省大部分市地街頭都曾有過『高價回收藥品,用醫保卡兌換現金』的非法廣告,騙取醫保金行為可見一斑。此外,還出現有些參保者利用國家醫保制度所給予的優惠政策,采取某些手段冒用騙取他人的醫保卡頻繁就診騙取藥物,買假藥費憑據,在社保中心報銷藥費的現象。
為確保醫療保險基金安全,保障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和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警方建議:加強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管理機制建設,強化醫保部門管理措施,加大打擊處罰力度,預防和控制社會醫療保險基金領域經濟違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