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6日訊 為進一步做好水稻收購工作,切實保護稻農利益,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國務院出臺東北三省新的粳稻收購標准,按要求自2008年3月21日起將吉林、黑龍江省粳稻最低收購價由每公斤1.5元,提高到每公斤1.54元。相鄰等級之間等級差價按每公斤0.04元掌握,收購截止期由2008年3月31日延長至2008年4月30日。各收儲庫點必須按照提高後的收購價公開掛牌敞開收購。
責任編輯:孫嵐
東北網3月26日訊 為進一步做好水稻收購工作,切實保護稻農利益,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國務院出臺東北三省新的粳稻收購標准,按要求自2008年3月21日起將吉林、黑龍江省粳稻最低收購價由每公斤1.5元,提高到每公斤1.54元。相鄰等級之間等級差價按每公斤0.04元掌握,收購截止期由2008年3月31日延長至2008年4月30日。各收儲庫點必須按照提高後的收購價公開掛牌敞開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