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6日訊 日前,王女士通過遠成集團北京遠成物流有限公司托運21件家居飾品到哈爾濱,可收貨時卻發現少了2件價值3500餘元的貨物,而『遠成』物流為其查找了半個多月,一直都沒有結果。24日,遠成集團哈爾濱分公司證實貨物丟了,但只同意賠付700元。
據王女士講,她在哈爾濱市開了一家家居飾品商店。2月27日,她在北京將購進的21件家居飾品通過遠成集團北京遠成物流有限公司托運回哈爾濱,貨物價值近2萬元。2月29日晚,她回到哈爾濱收貨時,發現遠成集團哈爾濱分公司送來21件貨物中,有3件貨不是她的,並退還給了遠成集團哈爾濱分公司。次日,她在遠成集團哈爾濱分公司的庫房找到了1件貨品,但上面卻沒有標簽,另兩件價值3500元的貨物沒有找到。
王女士說:『為此,我立即通過遠成集團全國統一監督電話進行了投訴,遠成集團設在北京、哈爾濱兩地的分公司開始為我查找貨物。可半個多月過去了,貨物一直沒有找到。』
3月17日上午,記者隨王女士來到了遠成集團哈爾濱分公司。該公司客服經理邵春燕解釋說,由於北京分公司發往全國各地貨物量較大,貨物分理人員可能工作失誤,將貨物分理錯了,造成『串貨』。同時,也可能是貨物標簽在搬運過程中脫落,分理人員以就近原則將貨物分到了發往其他城市的貨車上,造成王女士無法及時收到貨物。如果貨物沒有找到,將按照貨物托運協議上的相應條款,對王女士進行賠償。
24日,邵經理告訴記者,王女士的貨沒有找到,公司准備進行理賠。王女士的貨物運單上沒有填寫保價金額,也沒有投保。王女士托運21件貨物的運費是350元,每件貨物約為17元,根據遠成集團的運輸協議條款進行3倍賠償,只能賠付102元。王女士雖然拿出了購物明細,但公司無法核實明細中的貨物就是丟失的貨物,且托運貨物本身存在著破損、丟失等風險,這部分風險要由顧客來承擔。經請示上級公司,遠成公司決定對王女士進行通融賠付,賠付金額也只有700元。
王女士說:『我損失了3500多元的貨,卻只能得到700元的賠付,這讓我不能接受。我將向相關部門投訴,為自己討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