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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殺人卻被關7年 巴彥農民獲22萬國家賠償金
2008-03-31 10:04:08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章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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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3月31日訊 11年前,巴彥縣榆樹鄉榆樹村一名婦女被人殺死在玉米地裡,警方確定該村村民陸金為嫌疑人。陸金被抓後,在當地的看守所關了7年。2003年1月,陸金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陸金不服判決,上訴到省高級人民法院,此案被發回重審,檢察機關最終撤銷了對陸金的指控。今年1月初,陸金得到了22萬元的國家賠償金。

  玉米地裡發現農婦屍體

  拄著一根小木棍兒,佝僂的背上,斜挎著一只褪色的小黃布包,搖搖晃晃地挪進房間。這是陸金第一次與記者見面。

  『7年了!我沒殺人被關了7年!』陸金哆嗦著嘴脣,兩顆混濁的淚滾了下來。這一切,始於榆樹村11年前的一樁命案。

  1996年7月21日早上,巴彥縣榆樹鄉榆樹村農婦鳳雲(化名)與兒子小強(化名)去地裡收土豆。後來,小強用自行車馱著土豆回了家,母親說土豆怕被人偷了,要留在地裡看著。此後,鳳雲再也沒有回家。

  鳳雲失蹤4天後,其屍體在村民崔某家的玉米地裡被發現。巴彥縣公安局現場勘查記錄上說明,屍體離村子大約2.5華裡,『頭東北,腳西南,俯臥於地壟內』。上身穿著粉色背心,下身的粉色褲衩一半被拉下,脖子系著一根布條,布條一頭系死在一棵玉米根部。由於接連幾天陰雨,加上天氣炎熱,屍體被發現時已高度腐敗。但根據現場的衣物,鳳雲的丈夫還是能確認死者就是鳳雲。

  警方初步判斷這是一起強奸殺人案。鳳雲被害時間大約在7月21日9時前後。圍繞這些情況,警方開始在村中排查嫌疑人。

  親哥哥舉報弟弟『可疑』

  為了獲得破案線索,警方在榆樹村掛了幾個舉報箱,時間不長,收獲一張舉報的字條。

  陸金的律師調查得知,舉報陸金的是他的二哥。哥哥舉報弟弟,大義滅親的行為,引起警方的重視。字條上說,鳳雲失蹤的那天8時左右,陸金曾往案發地方向走。

  警方暗中調查陸金,發現陸金疑點很大。有人提供線索,鳳雲屍體找到的時候,村裡人都去現場看熱鬧,但喜歡看熱鬧的陸金卻沒有去。此外,陸金身高1.70米左右,年齡42歲,恰好符合警方篩選的嫌疑人的特征。

  1996年8月3日晚,陸金被戴上手銬押到村委會辦公室,但他拒絕承認自己殺人。

  陸金被批捕後,案子卻遲遲不能起訴。在公安機關審問筆錄上,陸金開始承認是自己與崔某一起乾的,後來又承認是自己單獨乾的。但檢察機關一來調查,陸金就翻供。陸金說公安機關審他的時候,『不讓喝水,不讓吃飯,不讓睡覺,肋骨都被打折了,沒辦法只好瞎編。後來,審的人提供一個細節,我就跟著說一個細節。』

  在6年時間裡,陸金的案子多次被檢察機關退回補充偵查。2002年11月27日,鳳雲被殺案終於開庭審理。陸金被判處無期徒刑,但他不服提出上訴。

  證言中找到多處漏洞

  黑龍江日豐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曉明剛一接觸陸金的案子就覺得奇怪,陸金在公安機關審訊時交代,他與受害人發生關系。但公安機關的屍檢報告中只字不提在受害人體內是否檢驗出與陸金相吻合的精斑;公安機關的屍檢報告說受害人是被勒死的,而陸金交代是將受害人掐死的;受害人身強體壯,受害時一定拼命掙紮,陸金的手和臉不可能不留下傷痕,但公安機關抓獲陸金後,仔細檢查了陸金的身體,沒有發現傷痕。據陸金介紹,公安機關曾對他兩次采血,但移送案卷中卻只字不提。檢察機關的指控除了陸金的口供外,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證明陸金殺人。而間接證據也有漏洞。

  陸金的二哥證明,案發那天早上他在自己家院子,看見陸金空著手從離他家七八十米遠的一條小道向南去了。另一相關人崔某的小孫子證實,案發那天早上看見陸金拿著鋤頭從陸金二哥家旁的大道向南去了。孫曉明認為兩份證言本身自相矛盾。而且鳳雲被害時在7月下旬,陸金二哥說陸金走的那條小道在一片玉米地裡,那時玉米至少兩米多高,陸金只有1.70米左右,以陸金二哥相距80米的位置,不可能看見陸金。另外,當時崔某被公安機關控制,他小孫子的證言是案發好多天後取得的,也令人生疑。而且,陸金身上多處傷痕,指控公安機關在審訊中刑訊逼供,所以陸金在公安機關的供述不足為證。從其他村民的證言發現,陸金也不具備作案時間。

  『抗上』村民自稱被陷害

  陸金上訴後,省高級人民法院發現該案疑點很多,決定發回重審。2003年12月,哈市檢察院撤回了對陸金的指控。12月9日,被關押了2685天的陸金被取保候審。2007年4月,巴彥縣公安局撤銷了對陸金的涉嫌殺人不起訴意見決定書。2007年6月,巴彥縣檢察院撤銷對陸金的強制措施。

  今年1月初,陸金終於拿到了國家賠償決定書,共獲賠償金224627.10元。拿到這份賠償書的時候,陸金失聲痛哭。

  陸金說,除了他二哥的舉報外,潑髒水最多的是當時的村委會,陸金當時到處遞舉報材料,說村委會的部分領導貪污。案發後,有了陸金二哥的目擊證言,村委會也出了一份證言,記者在陸金案卷中找到了這份證言。村委會證言說,陸金『品質敗壞』,強行搞男女關系,給社會造成極大影響,『該人不殺不平已(以)民心』。而記者發現,該村很多村民的證言證明陸金並非品質敗壞,只是有些『抗上』。

  7年的牢獄之災,使陸金看起來比同齡人老了許多,精神不濟,背也佝僂了。陸金告訴記者,現在他們全家都已遷出了榆樹村,背井離鄉,只想忘掉這個惡夢,開始新的生活!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