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4日訊 新一輪棚戶區改造拆遷過程中,出現不少市民戶口與房照不符的情況。市棚改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入戶登記以房照為准。
問:我有房照,但戶口在其他地方,拆遷前入戶登記,是以房照為准還是以戶口為准?我能享受『拆一還一』政策嗎?
答:以房照為准。可以享受『拆一還一』政策。
問:我的原有住房建築面積為60平方米,可以上靠建築面積70平方米的戶型,多出的10平方米我要按什麼價格交購房款?如果想再上靠10米,如何交費?
答:上靠到70平方米戶型,多出的10平方米按照綜合建設成本交納購房款。如果您選擇80平方米的安置房屋,要求辦理商品房產權,則有20平方米面積需按商品房銷售價格交納購房款。
問:我是無照戶,但我符合政策中規定的救助補貼的條件,能不能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答:對符合救助補貼條件且具有經濟適用住房或者廉租住房保障資格的,可直接享受經濟適用住房或者廉租住房政策。
問:我原住房建築面積25平方米,我無力全額繳納上靠50平方米標准戶型超面積購房款,按照政策應當安置我到建築面積40平方米的保障戶型,我按建安成本繳納多出來的15平方米購房款,這15平方米給我辦什麼產權?
答:被拆遷人按照綜合建設成本或建安成本交納購房款的房屋面積,比照經濟適用住房辦理產權。
責任編輯:隋洪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