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9日訊 哈爾濱市道裡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科的女檢察官宋萍已經在檢察系統工作整整29年,多年的公訴工作使她練就了一雙『火眼金睛』:在打擊刑事犯罪案件中,她總能在看似平常的案件中,追查出新的線索。這種深挖犯罪、公正執法的態度使她獲得了『追漏專業戶』的美譽。
幾年前,宋萍辦理一起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團伙涉嫌盜竊、窩贓案時,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均系聾啞人。審查中,宋萍發現該團伙在哈爾濱、上海等地以幾乎相同的手段多次作案。面對驚人相似的作案手段。憑借多年的辦案經驗,宋萍估計可能有人向這些聾啞人傳授了犯罪方法。愛『較真』的宋萍請來手語翻譯幫助調查,最終宋萍和同事查明犯罪嫌疑人宋某有向其他三名聾啞人傳授犯罪方法的事實。這正符合當時新《刑法》中新增添的傳授犯罪方法罪新罪名的構成要件,道裡檢察院立即追訴了宋某的相關罪責。這起案件是自新《刑法》實施以來黑龍江省首例傳授犯罪方法罪的案例,在司法界引起了良好反響。
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於辦理偽造販賣高等院校學歷學位證明刑事案件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司法解釋》,宋萍對司法解釋進行了仔細的研究。不久,她在受理兩名犯罪嫌疑人偽造國家機關證件一案時,成功地適用該解釋,並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偽造居民身份證罪等三項罪名對嫌疑人趙某提起公訴,該案也成為哈爾濱市司法機關自『兩高』司法解釋出臺後的典型案例。
宋萍的同事們都說她是院裡的『追訴急先鋒』。從事公訴工作即將滿30年的宋萍淡然地說,作為法律監督者的檢察官,只有嚴謹細致、公正執法,纔能維護百姓心中法律的『天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