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18日訊 昨天,記者從市慈善總會了解到,企業、個人捐贈一定數額的公益救濟性善款將享受一定的免稅優惠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稅法第六條第二款所說的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事業和其他公益事業的捐贈,是指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責任編輯: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