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5日訊 2007?2008年度冬季供暖期剛剛結束,供暖期結束後,市民應該注意哪些問題?21日,哈爾濱鍋爐供暖公司人員接受記者采訪時提醒居民,4月21日起,未繳納熱費的補繳時要加滯納金。
據介紹,供暖期結束後,市民要注意以下幾點:供暖結束後的一周內,居民不要改裝暖氣管線,因為多數管線內都會留有餘水,稍有不慎就會引起漏水,給自己和鄰居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私拆、亂改供熱設施的要恢復原狀,因為私改暖氣設施和管道不僅會造成自家供熱效果不好,還會影響其他相鄰用戶的供熱效果;在供暖期室溫不達標或有暖氣不熱的,到鍋爐房登記、報修,停止供暖後是維修暖氣的最佳時期;按時繳納熱費,如果在供暖期結束後還未繳納熱費的,4月21日起要同時繳納滯納金,並會影響下一年度供暖期的開栓供暖;無供熱合同的用戶要及時與供熱單位簽訂供熱合同,確定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一旦一方違約,可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停止供暖後,要保證老年人和孩子房間溫度的穩定,如果室溫低於16℃,最好使用電暖器等輔助供暖設備,同時還要注意通風,調節房間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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