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30日訊 記者29日從哈爾濱市勞動部門獲悉,按照文件要求,從5月起,對未按時申報失業保險繳費基數的參保單位,哈爾濱市勞動部門將調整其失業保險繳費基數。
據悉,按照《哈爾濱市失業保險辦法》規定,對未按時申報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且上年月平均工資達到社會平均工資60%的參保單位(上年月社會平均工資為1842,即1842×60%),從5月1日起,失業保險繳費基數將調整為每人每月上年實際繳費工資的110%。實際繳費額度為:單位申報工資×110%×3%。
未按時申報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且上年月平均工資未達到社會平均工資60%的參保單位,5月失業保險繳費基數將調整為社會平均工資的60%,每人每月按1842×60%×3%=33.16元收繳失業保險費;上年月平均工資未達到社會平均工資60%,且5月份失業保險繳費基數調整為社會平均工資60%的參保單位,仍未按時申報失業保險繳費基數,從6月起將失業保險繳費基數調整為5月繳費基數的110%。實際繳費額度為:每人每月為1842×60%×110%×3%=36.48元。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