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訊5月8日訊(賈晉璇 記者雷蕾) 進入五月,哈爾濱市最大的棚戶區改造工程開始啟動。為確保拆遷改造糾紛得到及時處理,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兩級法院對涉及拆遷的案件均要快立快轉,兩日內立案,一個月審結。
要求全部案件由院庭長擔任審判長,對案件審理實施全程監督,保證案件審理公正。對於拆遷工作中涉及的非訴執行和先予執行案件,全部優先辦理,由院、庭長主持審查聽證,通過審查後,迅速實施執行,保證執行工作效果。
為確保政府拆遷行為依法合規,哈爾濱市法院將司法審查的關口前移,要求各區法院在棚戶區拆遷改造過程中,指派主管院長、行政庭庭長參與拆遷領導小組工作,會同政府法制部門對拆遷行為進行分析論證,針對容易引發爭議的重點環節和細節及時提出建議,為政府拆遷部門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促進拆遷許可證的頒發、拆遷房屋的評估、補償安置、強制拆遷等重要環節符合法律規范,防止拆遷過程中發生違法行為和侵犯群眾合法利益的行為發生,以此減少拆遷爭議。
同時,市、區兩級法院行政庭還指派審判實踐經驗豐富的法官與政府法制部門配合,深入拆遷改造區域,設立法律諮詢點,向被拆遷居民講解城市拆遷改造的意義和目的,釋法解疑,促使被拆遷群眾理解並配合拆遷工作,預防涉法涉訴糾紛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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