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20日訊 為保證今年哈爾濱市100個重點項目順利建成,哈爾濱市將推行重點項目跟蹤督辦制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考核,對造成大項目建設工期貽誤的,將視為年度工作責任目標考核不合格。這是19日記者從哈爾濱市發出的2008年哈爾濱市重點項目推進工作通知中獲悉的。
據介紹,今年哈爾濱市確定重點項目100個,年度計劃投資249.3億元,其中計劃建成投產21項、加快建設32項、新開工37項、加快前期工作10項。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從項目前期、開工准備、建設管理等方面,對重點項目跟蹤督辦,促進項目早日建成。繼續實行大項目工作領導小組例會制度,主要通報哈爾濱市重點項目建設進展情況和各區、縣(市)固定資產投資完成情況,聽取項目主管(服務)部門推進工作匯報,研究解決重點項目建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哈爾濱市各級領導要對重點項目進展進行監控,隨時上網查詢,及時發現問題,認真加以解決。
同時針對各重點項目建設,哈爾濱市將啟動重點項目目標考核責任制,市重點推進項目列為專項工作責任目標考核,從2008年起對哈爾濱市重點推進項目進行年度工作責任目標考核。考核內容包括重點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完成情況、督(轉)辦工作事項和網絡直報情況。由哈爾濱市大項目辦負責目標考核的具體工作,對有關區、縣(市)政府以及市直相關部門和單位提出年度工作責任目標考核評價意見,由哈爾濱市工作責任目標考核部門納入全市年度工作責任目標統一考核。
此外,為謀劃好產業項目,哈爾濱市確定將圍繞國家和省重點支持領域、我市重點產業培育、企業改革改制、重要資源開發利用、高新技術研發及其產業化和承接國內外產業轉移等,謀劃生成集群性強、集中度高、產業鏈長的大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