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21日訊 四川汶川大地震發生後,社會各界用各種方式表達愛心,災區的孤兒也牽動著冰城市民的心。近兩天,很多市民紛紛打來電話要求收養災區孤兒,近日,哈爾濱市民政部門就有關收養災區孤兒問題作出解答。
據悉,《收養法》中所稱的孤兒是指其父母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的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該法規定收養人應具備下列條件:(一)無子女;(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三)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四)年滿三十周歲。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
據規定,收養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或者由監護人監護的孤兒的,在被收養人生父母或者監護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組織作監護人的,在該組織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因此按照收養登記的地域管轄,哈市的居民要想收養災區孤兒的,應到被收養人的生父母或者監護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收養登記。
市民政部門工作人員介紹,目前,四川省各級民政部門工作人員正在基層抗震救災,暫時無法接待各地的愛心市民,對於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兒和暫時查找不到父母的兒童也已由當地政府予以妥善照顧和安置,待災區的生產和生活秩序恢復正常、確認孤兒身份後方可辦理收養登記。鑒於上述情況,對有愛心並符合收養條件的市民可先到市民政部門申請登記,相關事宜請諮詢哈爾濱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電話:82261068、82261558;地址:南崗區嵩山路5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