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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二藥』案主犯之一判無期
2008-06-04 10:42:26 來源:揚子晚報電子版  作者:裕順 文俊 國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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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6月4日訊 3日,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傳出消息,『齊二藥』假藥案主犯之一王桂平,因犯有危害公共安全、銷售偽劣產品、虛報注冊資本等三重罪,5月23日被該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06年4月,廣州市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因使用齊齊哈爾第二制藥廠生產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導致十多名病人死亡,從而引發了震驚全國的『齊二藥』假藥事件。泰興籍犯罪嫌疑人王桂平,因涉嫌向齊齊哈爾第二制藥廠銷售假冒的藥用材料『丙二醇』被公安部通緝。

  泰興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很快將犯罪嫌疑人王桂平捉拿歸案,並輾轉廣東、黑龍江、重慶、浙江、山東等10多個省(市、區)調查取證,最後查明王桂平偽造『中國地質礦業總公司泰興化工總廠』營業執照、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注冊證,用『二甘醇』冒充藥用『丙二醇』銷售給齊齊哈爾第二制藥廠,致使該公司生產出來的『亮菌甲素』不合格,最終導致14名患者死亡。此外,王桂平還虛報注冊資本,成立江蘇美奇精細化工公司,以『二甘醇』假冒『乙二醇』銷售給重慶市某化工有限公司,以『二甘醇』假冒『二聚丙二醇』銷售給浙江省寧波市某日用品有限公司,累計銷售金額30多萬元。法院審理認為,王桂平的行為已觸犯刑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遂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29萬餘元。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