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8月9日電 8月8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齊二藥』假藥案,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對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齊二藥公司)總經理尹家德,副總經理朱傳華、郭興平,化驗室主任陳桂芬,藥品采購員鈕忠仁提起公訴。
據公訴機關指控,本案被告鈕忠仁和郭興平作為齊二藥公司負責原、輔料采購的相關人員,違反物料采購應(派人)對供貨方實地考察和要求供貨方提供樣品進行檢驗等相關規定,嚴重不負責任,在未確切核實供應商王桂平(另案處理)的供貨資質的情況下,2005年10月,經郭興平同意,鈕忠仁向王桂平購入了1噸由二甘醇冒充的丙二醇。
本案被告陳桂芬、朱傳華作為齊二藥公司負責化驗、生產質量的相關人員,在明知該批假冒丙二醇『相對密度』不合格,並且公司檢驗設施不齊全,檢驗人員檢驗資質不全,沒有做『鑒別』檢驗項目的情況下,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定,仍開具虛假的合格檢驗報告書,致使該批假冒丙二醇被投入生產。
尹家德作為齊二藥公司總經理,主管公司的全面工作,在明知本公司絕大多數檢驗人員檢驗資質不全的情況下,對公司的物料采購、藥品生產等生產活動的管理嚴重不負責任,致使上述假冒丙二醇被投入生產。
由於本案5名被告的嚴重失職,導致該齊二藥公司於確2006年3月將假冒丙二醇輔料用於生產了批號為06030501的亮菌甲素注射液。當年4月,該批藥品被位於廣州的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應用到患者的治療中,導致15名患者出現急性腎衰竭或者神經系統損害等『二甘醇』中毒的癥狀,其中13人死亡、2人病情加重。
5名被告人在庭審中都承認了公訴機關指控的基本事實,但也分別作出了自己的辯解。
法庭表示,本案將擇日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