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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泳圈充氣玩具不救生 一7歲男童險些溺水
2008-06-11 08:07:53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賈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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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6月11日訊 剛買的泳圈還沒用上一個小時就漏氣了,7歲男童差點溺水。記者走訪時發現,一些價格低廉的劣質塑料泳圈充斥哈爾濱市泳具市場,嚴重威脅了消費者的生命安全。

  9日,消費者黃先生向記者反映,一周前,他領著7歲的兒子到南崗區某游泳館玩耍,進場前在臨街的一個游泳用品商店買了一個兒童泳圈。兒子在水中玩耍時,套在孩子身上的游泳圈開始漏氣,不到一個小時就癟了。幸好他及時發現救起了兒子。回想當時兒子在水中掙紮的情形,黃先生連稱『太可怕了』。

  記者在哈市南崗區大成街上某體育用品商店看到,該店除了經銷運動系列服裝、鞋、襪外,還賣各種款式的游泳衣和塑料泳圈。但這裡銷售的泳圈大多沒標明生產廠家、產品標准號、出廠日期等,也沒有使用說明。經營者稱,貨都是從南方城市進的,泳圈上沒有相關標注無所謂,包裝箱上有就行了。再說,泳圈是給小孩子玩的,又不是拿來救生的。

  隨後,記者在道裡區透籠市場一些泳具攤床看到,一些價格低廉的兒童泳圈質量根本沒有保證,不但沒有廠名、廠址,也沒有質量標准認證。並且做工粗糙、質地脆薄,有的還散發著濃烈的塑膠味。

  據哈市工商部門介紹,使用不合格的泳具極易引起皮膚瘙癢等過敏癥狀,泳圈的抗壓性如果達不到承載標准可能導致泳圈破裂,無法保障安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兒童用水上玩具為非救生用品,須在成人看護下在淺水區使用,並標有警示語。但在哈市泳具市場上出售的兒童用泳圈,有的根本沒有警示標語,這很容易誤導不知情的家長,使他們認為泳圈就是救生圈,可以放心地讓孩子下水,一旦出現意外,後果不堪設想,所以消費者在購買泳圈時一定要提高警惕。

  按照有關規定,充氣水上玩具應在距離氣門不大於100毫米處的明顯位置印上永久性的中文安全標記,字體高度要求不少於5毫米,還要標明『定員』及『尺寸』字樣。哈市質監部門認為,一些廉價的泳圈使用的原料不合格,抗壓強能力和耐磨能力很差,充足氣後在水中遇到硬物很容易磨破漏氣,兒童在使用這些泳圈時,有可能發生危險。

責任編輯: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