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4日訊 因在為孩子辦公交IC卡時書寫的證明上,沒有使用同一種筆,哈爾濱市的王先生在IC卡充值點被來回折騰了好幾次也沒辦成。
據王先生介紹,不久前,他想為在哈市第69中學上學的孩子辦一張可以享受優惠的學生公交IC卡,方便孩子上學和放學乘車。按照辦理程序,他先到孩子所在學校開了一張證明,上面寫明了孩子的身份證號和所在學校等信息。幾天前,他拿著孩子的戶口和證明來到顧鄉公交IC卡充值點辦卡。工作人員告訴他,證明中沒有寫明孩子所在的年級,必須補上。按照工作人員要求,王先生又找到學校,在原有的證明上面填寫了年級。
今天,王先生拿著證明再次到顧鄉充值點。工作人員看了看表格後卻給他退了回來,並表示,公司規定,為防止IC卡造假,申請表格必須用一種筆。原來,第一次的證明王先生是用碳素筆寫的,而後來補填的部分則是用圓珠筆寫的。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想辦卡只有兩個辦法,一個是王先生到學校按規定重新給孩子開個證明,另外一個只能到中宣街的『城市通』公司和領導商量。
王先生對此十分不解,他認為開始辦卡的時候沒有人提醒他不能用兩種筆填表。再說兩次書寫都是相同的筆跡,顏色都是藍色,戶口上也體現了孩子的年齡,還有學校的證明,辦卡工作人員也承認填寫內容沒有錯誤,『為什麼還要折騰我道裡南崗再跑一趟?老百姓的時間就不值錢嗎?』王先生氣憤地說道。
據哈市城市通有限責任公司一位負責人介紹,公司們確實有辦理學生公交IC卡的證明時不能用圓珠筆書寫的規定,但沒有向市民明示。這位負責人認為,工作人員在辦理這件事的時候確實有些教條,他們將馬上組織辦卡網點的工作人員開會,以方便百姓為前提,對辦卡業務的一些程序進行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