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8日訊 高溫天氣,各行各業該如何防暑降溫?記者17日了解到,國家還沒有一部適合時代發展的高溫勞動保護性法規,高溫中各行業主要靠自己的防暑『家規』主事兒。
出行:出租車不開空調可投訴
記者從市公交管理處了解到,公交車具備空調設施的目前都已打開空調。汽車總公司運營服務處的劉柱民處長說,15日開始哈爾濱市各汽車線路的封閉車輛就打開了空調,不具備空調設施的車輛只能通過開側窗和天窗的方式通風降溫。
市出租汽車管理處的陳春輝告訴記者,哈爾濱市1.2萬輛出租車,都要按照《哈爾濱市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辦法》和《哈爾濱市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根據乘客的要求使用空調設施,如有違反可以進行投訴。
市公路客運總站指揮調度中心的王景山主任說,對長途客車防暑並沒有硬規定,但目前長途車很多都是封閉式豪華客車,空調早已使用,一些普通客車只能通過開窗或使用風扇的形式降溫。
施工:錯開時段避高溫
去年哈爾濱市就曾遇到過連續高溫的天氣,就此市總工會發出了緊急通知,要求各單位全力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不得因為高溫天氣縮短工時、停工而降低或扣除勞動者工資,並對露天作業、高溫作業、高處作業、危險品儲運、消防設施等重點部位進行檢查,對用人單位因為高溫縮短工時、停工而降低或扣除勞動者工資的現象依法進行了糾正。記者了解到,按照《勞動法》規定,在高溫季節,用人單位有義務為職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保障勞動者身心健康。具體形式包括:調整工作時間,錯開高溫時段;工作場所安裝空調、電扇;發放高溫費;為員工提供飲品和藥品等。在防暑高溫上不許搞『雙重標准』,只要單位與職工建立了勞動關系,正式工、臨時工應一視同仁。
休假:還沒有明確規定
有不少市民認為,氣溫超過35℃,各單位就應該給員工放假。記者了解到,對高溫季節是否應該增加午間休息或休假,國家並沒有明確規定。但有關行業和地方有相應的規定或傳統做法,比如上海市對高溫季節的戶外工作,規定除了急需搶修、搶險施工作業等特殊情況外,最高氣溫達到或超過35℃時,應當在11時至15時暫停戶外施工。
重慶對此也出臺了地方性法規,其中包括『每年5月至9月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准的清涼飲料』、『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提供高溫天氣必需的勞動防護設施和用品,並加強對勞動防護設施和用品的維護和管理』等內容。
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1960年7月1日頒布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條例》是目前唯一一部高溫勞動保護法規,《暫行條例》規定:『夏季露天作業工人和農民,應使用寬邊草帽或斗笠和白色寬大的服裝。夏季田間作業,應在適當地點建立男女分設的簡便廁所。』記者了解到,哈爾濱市現在也沒有統一的地方性法規規范這件事兒,各行各業雖然都面臨防暑降溫問題,但主要還是靠『家規』主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