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1日訊 歷時10個月,質疑『哈大高速』服務質量、質疑『哈大高速』收費權的38名大慶市民終於在法庭上正式與被告方東北高速黑龍江分公司展開交鋒。
原告質疑一:
年年維修收費卻是全國最高的
原告訴訟代表人袁暢在法庭上陳述時表明,19日晚,當4名訴訟代理人驅車經哈大高速公路前往哈市時,正值下大雨,而哈大高速公路正封閉了半面道路進行維修,全程處於狹窄路段、單幅行車的狀態,不僅通行時間長,而且經常會遭遇對面會車,行車狀態十分不好,而哈大高速公路的經營者——東北高速黑龍江分公司仍舊按照高速公路的條件進行收費。
據記者了解,2007年5月下旬開始,哈大高速公路開始大規模維修。因維修封閉一側路面而導致的並道行駛路段共12處,大慶至哈市段修路總長38.3公裡,佔哈大高速公路總裡程的28.8%;哈市至大慶總長約65.7公裡,佔總裡程的49.8%。因封閉並道的路段限速40?60公裡/小時,頻繁地並道行駛和對向會車,致使整條高速公路完全喪失了高速公路應當具有的通行標准。在遵守限速規定的情況下,安全通過哈大高速公路全程需時2小時09分,比該路正常通行狀態下多耗時40分鍾以上,給哈大高速公路全體使用者造成極大的不便,而且由於頻繁並道行駛和對向會車,極大地增加了安全隱患,惡性交通事故頻發,給部分哈大高速公路使用者造成重大人身和財產損失。
『被告——東北高速有限公司黑龍江分公司在對其管理的哈大高速公路進行維修時,未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必要形式的公告,各路口未見施工公告牌,維修路段也沒有設置恰當必須的警示標志和隔離標志,更沒有進行保障安全和暢通行駛方面的必要維護。尤其嚴重的是,這種大規模的維修,近幾年來,年年如此,從未間斷。使本應高速便捷的哈大高速公路,變成難於上青天的蜀道。』訴訟代理人袁暢說,『年年修、且已經完全不具備高速公路技術規范標准的公路,被告卻以全國最高的收費標准長期非法收取全體使用者的高速公路通行費。』
原告質疑二:
『哈大高速』應是條免費公路
記者了解到,哈大高速公路右幅於1992年建成通車,至今已使用16年。左幅於1997年建成通車,目前已使用10年。原告首席訴訟代理人王有志認為,按照國家高速公路的相關技術規范,該公路早已到了大修的年限。加之被告疏於管理和維護,貨運汽車肆意超載行駛,路面破壞嚴重,致使哈大高速公路在硬件上已不具備高速公路的技術標准。然而被告卻長期把不具備高速公路技術規范標准的哈大路當作高速公路經營,並按高速公路的收費標准收費,長期而且嚴重地損害了哈大高速公路全體使用者的合法權益。
王有志說,經原告的調查,被告管理的哈大高速公路的全部建設資金來源有三個渠道:一是大慶石油管理局、大慶石化總廠等國有大企業捐贈;二是黑龍江省財政廳、交通廳投入的財政性資金;三是少量的商業銀行貸款。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企業捐款和財政性資金投入修建和公路,屬於免費公路。商業銀行貸款修建的公路屬於政府還貸公路,通行費收益優先用於償還銀行貸款,貸款還清後,即變成免費公路。哈大高速公路的建設資金來源的主要部分具有免費性質,少量的銀行貸款,根據哈大高速公路的收費標准和收費年限,應當早已還清。因此,哈大高速公路應當是一條免費公路。這次訴訟就是一次公益訴訟,如果勝訴將使全體哈大高速公路的通行者受益。
被告答辯:
只有經營權沒有維修權
對於哈大高速公路修路的現狀,被告方——東北高速黑龍江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岳曉峰律師認為,『哈大高速』路面維修是根據省交通廳、省交警總隊的審批,由政府職能部門進行交通管制,已向社會發布了交通管制通告,並在維修路段設置了警示標志和隔離標志。原告在應當知道哈大高速公路部分路段正在限速的前提下,仍然選擇從該路段通行,應視為雙方達成合意,就應當繳納通行費用。
隨即,在庭審辯論當中,原告訴訟代理人將被告的說法評論為『選擇論』。原告認為,自從原告按照高速公路的收費標准向被告繳付了通行費,原被告之間就在法律上成立了服務合同關系。被告依法負有向原告提供符合高速公路通行標准的服務。既然被告不能向原告提供符合標准的服務,就沒有理由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費。
被告則在庭審辯論中一再表明,東北高速黑龍江分公司在『哈大高速』上只有經營權,而維修、建設的權限則不是他們的權限,而且『哈大高速』是政府核價的,東北高速沒有權利去變更通行費收取的價格,不論是增加還減少,都是要由政府物價部門來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