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6日訊 昨天,哈爾濱市社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哈爾濱市社區服務工作站管理暫行辦法》。《辦法》確定,哈爾濱市城區將要陸續成立511個社區服務工作站,社區工作者每年接受居民測評。
《辦法》中指出,對社區工作者的考核有平時考核及年終評議考核,考核的內容主要包括:工作業績、工作態度、業務能力、出勤情況等。對社區工作者表現優秀的應予以獎勵,獎勵形式包括社區組織內部表揚、街道辦事處表彰、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推薦表彰獎勵等。對有多次受到群眾舉報、居民評議不滿意、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無故缺勤等違規違紀行為的社區工作者要予以處罰。處罰分為批評、警告、解聘。
責任編輯: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