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可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1、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權利
2、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權利
3、因繼承、受遺贈取得房屋權利
4、有本辦法所列變更登記情形之一
5、房屋滅失
6、權利人放棄房屋權利;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責任編輯:邵月明
下列情形可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1、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權利
2、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權利
3、因繼承、受遺贈取得房屋權利
4、有本辦法所列變更登記情形之一
5、房屋滅失
6、權利人放棄房屋權利;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