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民生
搜 索
精神病防治工作納入黑龍江社區公共衛生服務范疇
2008-06-30 09:03:37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衣曉峰 馮佳音 楊曉寧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6月30日訊 黑龍江省衛生廳日前發出通知,確定將精神病防治和結核病控制工作納入全省社區公共衛生服務范疇,以便更好地滿足社區居民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通知要求,每個街道成立若乾個由居委會乾部、社區衛生人員、患者家屬及熱心公益事業的人員組成的看護小組,對轄區內的精神病人定期隨訪、記錄病情、監督按時服藥和康復指導。對轄區內已確診的精神病患者,每人建立病歷卡片,由病案管理人員統一保管,每月統計上報1次。遇有新發的病人或復發的病人,接到電話呼救時,醫護人員要立即出診,一般情況下應在15分鍾內趕到現場。對新發精神病人,要在72小時內上報並建檔、立卡;對失蹤、走失、死亡的精神病患者須在72小時內上報;對病情加重或擾亂社會治安的病人,應及時聯系當地精神衛生機構專科醫生會診,做出妥善處理並及時上報。

  通知要求,社區衛生工作人員發現肺結核可疑癥狀者,應及時轉診到本社區所屬的結核病防治機構。對前來就診的肺結核可疑癥狀者,一經發現,應立即開具三聯轉診單,一份交給病人,一份送達所轄結核病防治機構,一份自存,並填寫轉診記錄。當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接到本地結核病防治機構的追蹤通知單後,應在3日內根據追訪通知單的地址,追蹤並動員患者前往轄區結核病防治機構進行登記和治療,同時對每例病人全療程訪視不少於4次。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