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2日訊 6月28日、29日,記者對哈爾濱市多家游泳場館進行走訪,發現游泳館普遍存在沒有急救室、水溫不公示、深淺水區分不清、浸腳池骯髒等問題。
諾曼蒂酒店游泳館——
游泳池開『旁門』是不是泳客都能進
6月28日12時,記者來到諾曼蒂酒店游泳館,工作人員交給記者一把鑰匙,記者發現前臺前有一堆散亂擺放的鞋子,沒有鞋櫃。記者問工作人員是否把鞋脫到這裡,工作人員說:『脫到這也行,你往裡面擺。』
記者在泳池外的沙發休息區休息時,一個小男孩在媽媽的帶領下來游泳,小男孩穿上泳褲,直接從泳池落地窗左側的一扇門進入了泳池,根本沒經過什麼強制浸腳池和淋浴。在這扇門的外面貼著一張『泳客須知』,上面寫著:學員家長禁止入內。奇怪的是:難道學員就可以不經過消毒直接進入泳池游泳?在不到三十分鍾的時間裡,記者看到這扇門不斷地開開關關,不時有穿著普通衣服的家長進去和學習游泳的孩子說話,不少孩子剛從泳池上來直接就走到外面,然後再走回去。
看著記者換好泳衣,工作人員將記者引到浴室後鄭重告訴記者:『你一定要記住,咱們的衛生間水管連著浴室的,一衝水浴室的水就會瞬間變熱達到80℃以上,容易把人燙壞。所以衝水時一定要大喊一聲告訴淋浴的人,別人喊的時候你也要趕緊躲開淋浴。』
通過強制浸腳池進入泳池,記者發現池水略有混濁。從女賓出入口附近的階梯下去,竟然踩不到底,這纔發現附近柱子上有個小紅牌寫著深水區,後牆用藍色的字和箭頭標出深淺水區的深度為1.8米和1.2米,而該階梯周圍沒有任何深水區的標志。記者環顧四周,看到牆壁上掛著兩個救生圈,而救生員不見人影。
十分鍾後記者進入浴室淋浴,剛洗了不久就聽到從衛生間傳出一名女泳客的喊聲:『我要衝水了!』同時在淋浴間的5個人連忙躲開淋浴頭。記者用腳背試了一下衝水後的水溫,立刻被燙得縮了回來。大約一分鍾後,所有人纔回到淋浴頭下繼續洗澡。
離開時,記者在吧臺上方牆上看見了衛生許可證的復印件。對面牆上掛著一個空白的公示版,本應隨時公示的水溫、餘氯含量、PH值等信息全都沒有。
融府游泳館——
有病沒病都能進浸腳池裡泡拖鞋
6月29日上午,記者來到懸掛著『A級游泳館』牌子的融府游泳館,裡面張貼了患有各類皮膚病市民禁游標志,但記者發現進入游泳池游泳的市民,只要買張門票,便可通行無阻。在買票時記者詢問:『我家孩子最近身上起了點皮疹,游泳沒有問題吧?』游泳館服務員說,沒事兒。
進去之前,所有泳客需要在服務臺旁邊換鞋,許多拖鞋被散亂地裝在一個沒蓋的箱子中,記者拿起後發現,幾乎每只拖鞋上面都有明顯的污漬,鞋面鞋底都黑糊糊的。記者問是否消毒了,工作人員回答都消過毒了,但有的洗不出來了。
進入更衣室後記者發現,在通往泳池的裡間有個拖鞋消毒間,裡面擺著兩個大紅桶,可是裡面卻沒有一雙拖鞋。通過強制浸腳池時,記者發現浸腳池周圍砌著一圈十厘米左右突出的邊沿,記者踩著邊沿直接就走到泳池門口,這時一位工作人員衝著記者大喊,『把拖鞋脫在外面。』記者回頭一看,浸腳池的水面上漂浮著很多只拖鞋,此時浸腳池裡面的水已經有些混濁。
在泳池裡游了幾圈後記者發現,牆上也沒見到救生設施,只有幾個工作人員一直在岸邊坐著。
從泳池出來後經過浸腳池時記者發現,池水比剛纔更髒了。
國脈大酒店游泳館——
衛生間沒排風便池沒人衝洗
6月28日14時許,記者來到南崗區振興街的國脈大酒店游泳館,一樓服務員稱在此處買票,游泳館在六樓。但無論是一樓還是六樓,記者都沒有看到泳池應該公示的衛生許可證和水溫及水質信息公示板。走到7樓女更衣室,這裡是一個黑??的小屋,裡面竟然無人看管。於是記者直接走進淋浴間,進去後發現窗臺上晾著女式的內衣、內褲等雜物,淋浴間的消毒間似乎已經廢棄,裡面到處扔著空礦泉水瓶,到處都是灰塵,椅子也已經鏽跡斑斑,裡面的衛生間沒有排風,便池也沒人衝洗。
隨後,記者走進游泳館的浸腳消毒池,發現裡面的水連腳面都沒不了,根本達不到浸腳消毒的作用,水底混著泥沙,水面混濁不堪。浸腳消毒池邊明明寫著『禁止穿拖鞋入內』,可是一個女顧客穿著拖鞋就走了過去,隨後,幾個小孩也穿著拖鞋過去,水面立即變成了泥水。
2006年和2007年,衛生監督部門曾多次要求這家游泳館整改存在的問題,可兩年過去了,這裡卻依然如此,在這麼差的環境中游泳,人們的健康如何能夠保障呢?
游泳館安全誰保障
1996年由國家衛生部頒布的《游泳場所衛生標准》規定:嚴禁患有肝炎、心髒病、皮膚癬疹(包括腳癬)、重癥砂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腸道傳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和酗酒者進入人工游泳池游泳。記者在市內各大游泳場所內也看到了這些規定張貼在醒目之處,在游泳場的廣播內也聽到了類似的宣傳。但暗訪中記者看到的是只要買了游泳票就可暢通無阻,並沒有工作人員對游泳者進行詢問。顯然,這個規定有關部門和經營場館是清楚的,但在實際操作上卻成了一紙空文。記者在網上找到了《上海市游泳池(場)管理條例》,其中規定游泳者本人必須持有當年度由上海市體委統一印制的游泳體格檢查證。這種做法哈爾濱能否借鑒?
對深水區的管理,是游泳池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按規定,深淺水交界處應有醒目的標志,可供兒童練習的游泳池應與成人活動水域隔開。但有關深水區和淺水區的標志,很多游泳館雖然有標注,但范圍十分模糊,只能憑感覺判斷人少的地方大概是深水區,但萬一有不會游泳者進入深水區,後果呢?各個游泳場所都能看到諸如『……後果自負』字樣。但規定與警告似乎缺乏可操作性,比如誤入深水區發生意外、患有皮膚病或性病的人進入泳池給他人健康造成傷害,暗訪中記者發現不少中學生甚至小學生在結伴游泳,在泳池中嬉笑打鬧,對這些未成年人來說,他們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嗎?
那麼誰來保障我們的安全?這個安全既包括生命安全,也包括身體健康的安全。游泳池的黃金季節纔剛剛開始,希望有關部門和經營者能對以上問題引起重視,讓所有游泳者游得安全、玩得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