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4日訊 在黑龍江省腫瘤醫院附近有幾家復印社,在正常接待復印的同時都從事一種『造假』行當———制作假病歷。雖然『造假』,但沒有打假的權威部門來乾預,得知內情的人也對此表示理解,因為造假者制作的假病歷有一個相同的用途———哄騙那些已經患上癌癥的病人,讓他們放寬心情。
2日上午,記者來到其中的一家復印社,女業主介紹,他們可以制作假病歷,但家屬必須提供近期癌癥病人的醫院正規檢查結果,如病理報告、影像學檢查或試驗室報告,制作價格為每頁7元錢。
女業主向記者提供了一份已經制作完成的『影像學檢查報告』,從封皮到裡面的彩色檢查圖片,從紅色醫生名章到診斷結果內容,記者基本分辨不出這是一份假的檢查報告。
另一家復印社的經營者講,為了將假病歷做得逼真,他們特意請教了醫生朋友,將癌癥病人的體征『確診』為相近病癥。如肺癌就做成肺炎、肺結核,胃癌就做成慢性胃炎、彌漫性胃潰瘍等,並通過醫學專用術語,讓做出的病歷以假亂真。
采訪中,記者遇到一位前來打聽制作假病歷的男子,他說岳母已查出肺癌三個多月,但她一直不知道具體病情,這幾天,老人總要看檢查結果,家人一商量,害怕老人知道真實病情後會情緒低落,反而影響治療效果,打算做一份假的病歷安慰一下老人,『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記者采訪中,這些復印社經營者都表示,他們只為那些哄騙患者開心的家屬做假病歷,明知道造假不對,但經不住癌癥病人家屬的哀求,他們只能冒險完成這個『謊言』。至於假病歷是否用於其他目的,他們也不得而知。
盡管衛生部2002年頒布施行的《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中明確指出,嚴禁任何人涂改、偽造、隱匿、銷毀、搶奪、竊取病歷,但很多病人家屬表示:這種有悖於法規的『謊言』,被用於安慰病人情緒,可以理解。
對此,哈爾濱工程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法學系副教授張翠梅表示,從法律角度講,不管出發點如何,這種行為肯定是違法的,制作假病例盡管是好意,但是給造假涉及的醫院造成了一定影響,對醫院構成了侵權。因此,無論造假者還是病人家屬都應該謹慎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