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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站錯誤指導81畝青苗被毒死 法院判決賠償2萬
2008-07-10 15:34:27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賈晉璇 荊叢 馬智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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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7月10日訊 賣農藥的經銷商給買藥農民錯誤指導,致使農民81畝青苗全部絕產。近日,哈爾濱市中級法院依據錄音證據,終審判決化肥經營者和農業服務站賠償受害農民經濟損失2萬餘元。

  2005年,趙某承包了哈爾濱某縣農業技術綜合服務站的化肥、農藥的經營,並以該農業技術綜合服務中心化肥農藥經銷處的名義經營農藥、化肥。2007年6月,農民李某在趙某處購農藥塞磺隆130袋,合計人民幣520元。因李某看不懂使用說明,趙某便指導李某,稱該農藥可用在出苗後的玉米苗上,用量每?地為15袋。李某按趙某的方法,將農藥噴灑在81畝玉米苗上,十餘天後玉米苗全部枯萎死亡。

  李某找到趙某,趙某承認李某來買過農藥,並承認李某在買藥時自己對用法與用量作了解釋,李某對趙某的解釋進行了錄音。隨後,李某將趙某和縣農業技術綜合服務站告上了法庭,要求趙某賠償自己2007年玉米損失38512元,返還購藥款520元。

  經鑒定,李某在農藥的使用方法上與說明嚴重不符是導致玉米苗枯萎、死亡的直接原因,造成經濟損失近2萬元。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趙某的錯誤指導導致81畝玉米絕產,趙某理應賠償,同時,縣農業技術綜合服務站作為發包人,收取趙某管理費用卻疏於管理,對損害後果應承擔賠償責任。判決趙某賠償李某2007年81畝玉米損失近2萬元,縣農業技術綜合服務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判後,趙某和縣農業技術綜合服務站均不服,提出上訴,近日被哈爾濱市中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