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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工傷保險與定點醫院聯網結算 工傷後醫院墊付
2008-07-11 07:22:03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菲菲 陳程
東北網7月11日訊 記者昨天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本月起,哈爾濱市城鎮職工工傷保險實現與定點醫院聯網結算,參保職工工傷認定後,如需要繼續治療,後續治療費用由定點醫院墊付,職工本人不用再墊付醫療費用。
據了解,工傷保險實現與定點醫院聯網結算後,參保職工受傷在工傷定點醫院進行治療的,在工傷結論認定前,工傷定點醫院憑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核發的《醫療通知書》,對該職工視同工傷職工管理和救治,其治療費用由用人單位或參保職工本人墊付。工傷認定後,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單位,視同工傷職工管理和救治期間墊付的醫療費用,由定點醫院按規定報銷。工傷認定後仍在醫院治療的,後續醫療費用由定點醫院墊付,用人單位或參保職工本人不再墊付。工傷醫療費用總額由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按結算辦法規定與定點醫院實行聯網結算。
目前,哈爾濱市工傷保險定點醫院為黑龍江省第二醫院,哈爾濱市第一、第二、第四、第五醫院,哈爾濱二四二醫院,哈爾濱市中醫醫院,哈爾濱市骨傷科醫院8所醫療機構。
另悉,從7月1日起,哈爾濱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信息變更日期進行了調整。參保單位辦理人員的調入、調出,新進人員,死亡減員,賬戶變更,繳費基數申報等業務,信息變更日期調整為每月的1到25日,實現與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同步。繳費日期也調整為每月的26日至月底,解決了由於變更日期跨月而產生的繳費屬期不同問題。
責任編輯: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