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16日訊 即日起,《哈爾濱市公安機關在重點區域查驗居民身份證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開始實施。冒用他人身份證或者持假證的,公安機關可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
據了解,為了能夠及時發現違法犯罪活動,市公安局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制定了此辦法。辦法規定,警察依法執行職務,遇到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依法實施現場管制時、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突發事件以及其他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情形的,民警在出示執法證件後,可以查驗身份證。
據悉,身份證是證明居民身份的重要證件,應隨身攜帶。市民如遇到查驗身份證件的情形,應予以配合。尚未辦理身份證或者身份證正在申領、補領中的,也可以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方式,比如護照、學生證、工作證等證明自己的身份。
一些市民將身份證作為扣押物,押在中介等單位,或者將身份證借給他人,其實這種做法是違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根據法律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公安機關可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政府文件仍繼續執行
●市政府辦公廳秘書處李處長:《關於市區中小學校操場面向社會開放的通知》繼續執行。對開放操場的部分中小學校安排的公益崗位,工資由市財政局與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聯合撥給市教育局,這些專款用於『40、50』下崗職工專職管理開放學校操場的工資。
●市教育局辦公室負責人:中小學校操場開放數量,由各區教育局規定,市教育局不乾預,學校操場必須無條件開放,關閉學校操場大門是錯誤的。市政府下發的34號文件,各區教育部門必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