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16日訊 記者15日從哈爾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中心獲悉,8月1日起,在2006年以城鎮居民身份參加哈爾濱市醫療保險,醫療保險證編號第五位是大寫字母『E』的市民,醫保繳費地點將由交通銀行改為哈爾濱銀行。未及時變更銀行導致繳費中斷3個月以上的,將被視為自動退保。
據醫保中心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整劃撥銀行的城鎮居民是指年齡在18周歲以上、具有哈爾濱市市區非農戶籍、從未與用人單位建立過勞動關系,且在2006年7月至12月間按照《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參加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哈勞社[2006]107號文件)參加哈爾濱市醫療保險的市民。
按規定,凡持交通銀行存折繳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這部分參保人員均須從即日起,持本人身份證、醫療保險證原件和復印件,到哈爾濱銀行(原商業銀行)營業網點開立新的繳費存折,並簽訂扣款協議;他人代辦的,除上述手續外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從8月1日起,哈爾濱市醫保中心將停止從交通銀行存折劃款,而改為從哈爾濱銀行存折劃款。
據悉,受年社會平均工資變化影響,目前這部分參保人員如按9.5%繳費比例參保,月繳費總額為179.99元;按6.5%參保,月繳費總額為124.73元;按5%參保,月繳費總額為97.1元;按2.5%參保,月繳費總額為51.05元。
哈爾濱市醫保中心提醒相關參保人員,須按自己選擇的繳費比例,在新開立的哈爾濱銀行存折上存入足額費用。如因沒有及時變更銀行賬戶或賬戶內繳費金額不足,導致無法正常劃撥的,參保人員將按相應比例支付滯納金,中斷繳費3個月以上的將被視為自動退保。重新參保時原繳費年限不能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