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8日訊 日前,《哈爾濱市地鐵一期工程建設多元化引資的若乾政策》出臺。按規定,地鐵沿線地下空間經營權租賃年限為20年。對參與地鐵投資、租賃地下空間經營權的,20年租賃期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續租。
地鐵廣告對外招商:對在地鐵站點內設置的廣告設施等,采取競標方式對外招商租賃,租賃期限暫定5年;先期預售租賃權,對一次性付全款的可按標的總額的80%優惠收費或將租賃年限延長3年。
地鐵通信設施租賃:在地鐵建設的同時,建設通信延伸和覆蓋地下的交換設備,為電信運營商提供租賃服務,收取租賃費用,租賃期限暫定10年;先期預售租賃權,對一次性付全款的可按標的總額的80%優惠收費或將租賃年限延長3年。
地下空間有償使用:由地鐵建設投融資實施主體按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後,以有償使用方式對外租賃地鐵沿線地下空間經營權,收取地下空間經營權有償使用費。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