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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醫保補貼擴到13種特殊慢性病 22日起申報
2008-07-18 08:52:30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薛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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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7月18日訊 17日,哈爾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公布了《哈爾濱市2008年度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標准》及申報時間。據悉,患有冠心病(陳舊性心肌梗塞或合並心功能不全3級以上)等13種特殊慢性病的患者,達到一定申報條件後,可在7月22日到8月5日申報,體檢合格後從10月1日起,將按不同病種分別享受到每季度450元或600元的補貼。今年特殊慢性病病種在原有8種的基礎上新增到13種,使更多享受醫保待遇的慢性病患者減輕了個人經濟負擔,預計今年將惠及上萬人。

  據介紹,凡參加哈爾濱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符合2008年度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病種診斷標准的人員(不包括離休人員;繳費不滿12個月,處於等待期的參保人員;哈政綜[2007]29號文件規定的繳費不滿一年的,破產困難企業退休參保人員),均可在7月22日至8月5日到11家定點醫院進行申報,體檢合格後將按病種享受每季度450元或600元補貼。享受兩種以上特殊慢性病病種醫療費補貼待遇的人員,按每季度600元予以補貼。

  據悉,由於哈爾濱市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政策從去年開始實行,去年已有13000多名參保人員享受相應待遇,這些已經享受待遇人員須在明年按勞動部門公布的指定時間復檢。去年申報沒有通過的參保患者,今年可以參照《哈爾濱市2008年度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病種診斷標准》重新申報。申報時,參保患者首先應對照該《診斷標准》認真核對本人病情,符合診斷標准的,可填寫《哈爾濱市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鑒定表》,並在申報人或代辦人確認欄簽字確認後,由申報人或代辦人攜帶申報所需資料到指定的慢性病定點醫院進行申報,並交納相應的體檢費用,體檢合格後享受相應待遇。已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肝、腎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患者不參加申報和體檢,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後,可直接享受相應待遇。

  勞動部門提醒參保患者,11家定點醫院對同一病種檢查項目收費相同。另外,由於今年申報簡化了初審程序,參保患者一定要認真核對今年發布的《診斷標准》再進行申報,以免不符合診斷標准或病情較輕的申報後體檢不合格,增加個人體檢費用負擔。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