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18日訊 隨著此次城鄉低保標准的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覆蓋面將進一步擴大,使處在原低保線邊緣的困難家庭,能夠按照新的保障標准的規定,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按照新的低保和補貼標准,黑龍江省新增城鄉低保對象7.73萬人。
新增的7.73萬城鄉低保對象將如何確定?城鄉困難居民如何申請低保待遇?省低保局局長尚壽山對此作了解答。他說,城鄉低保標准提高後,原享受各項保障待遇的人員不再進行重新認定,按新的保障標准核算各項救助金額。新申請城鄉低保待遇的困難群眾,將按照當地政府公布的新的城鄉低保標准,進行相關待遇的申請,並接受審核。若申請人符合當地享受低保待遇條件,自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左右將獲審批,並按程序領取低保金。
申請城市低保需接受三級審查
申請城市低保待遇的居民可按如下程序辦理:以家庭為單位,由申請人(含戶主)向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出具有關證明材料,並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
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委托居民委員會(社區)接收申請人的申請材料,並對申請人家庭成員的經濟收入、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進行調查核實,提出初審意見後,采取適當形式在轄區內張榜公布,征求群眾意見,並在5日內將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上報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再由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對申請人家庭狀況進行入戶核查,並以戶為單位,將核查結果在其戶口所在地居民委員會(社區)張榜公布,對沒有異議的,在10日內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縣級民政部門將再次對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進行入戶抽查,並自接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辦結審批手續。經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應當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停發)登記表》,由縣級民政部門發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憑證。
申請農村低保需經村民委員會評議兩次公示
申請農村低保待遇的村民按如下程序辦理:一是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二是村民委員會初審。村民委員會正式受理申請後進行登記,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入戶調查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實際生活狀況進行核實,並提請村民代表會議評議。經評議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以村為單位將擬定的低保對象名單及補助金額張榜公示3天以上。對無異議的,由申請人填寫《審批表》,並由村民委員會上報鄉(鎮)人民政府。三是鄉(鎮)政府審核。鄉(鎮)政府在收到上報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應通過抽查方式對申請人情況和相關證明進行審核。核實無誤後,上報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四是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縣(市、區)民政部門在10個工作日內對鄉(鎮)政府報批的農村低保對象及相關材料進行抽查、復核。經復核符合條件的,委托村民委員會再次公示3日以上。對經公示無異議的,報經同級財政部門復核後,發放《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