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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醫保特殊慢性病補貼22日起申報 病種增至13種
2008-07-17 21:46:00 來源:東北網  作者: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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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網717 (記者 印蕾) 記者從哈爾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哈爾濱市2008年度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病種診斷標准》日前確定,根據相關規定,2008年度哈爾濱市特殊慢性病申報工作將於722正式啟動,補貼待遇標准仍同2007年保持一致,按每季度450?600元的標准進行補貼。今年特殊慢性病病種在原有8種的基礎上新增5種,診斷標准也有所調整,此舉將使更多享受醫保待遇的慢性病患者減輕個人經濟負擔。

申報病種新增5

   根據《關於確定哈爾濱市2008年度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病種診斷標准的通知》(哈勞社發[2008]114號) 相關規定,以下13個病種可參加2008年度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病種的申報:高血壓合並癥;腦血管意外偏癱(腦出血或腦梗塞);冠心病(陳舊性心肌梗塞或合並心功能不全3級以上);糖尿病(合並四肢動脈病變、腎病或視網膜病變);肝硬化失代償期;血液(腹膜)透析門診治療;肝、腎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非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肺源性心髒病(慢性心衰);風濕性心髒病(心功能三級);肝豆狀核變性;系統性紅斑狼瘡;精神分裂癥(慢性期)。

   其中, 肺源性心髒病(慢性心衰)、風濕性心髒病(心功能三級)、肝豆狀核變性、系統性紅斑狼瘡和精神分裂癥(慢性期) 5種慢性病是在2007年基礎上新增的病種。

 診斷標准有所調整

   按規定,凡參加哈爾濱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符合2008年度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病種診斷標准的人員(不包括離休人員和哈政綜[2007]29號文件規定的參保不滿一年的

  破產困難企業人員),均可在7228511家定點醫院(詳見附表一)進行申報,體檢合格後將按病種享受每季度享受450元至600元補貼(詳見附表二)。享受兩種以上特殊慢性病病種醫療費補貼待遇的人員,按每季度600元予以補貼。

   由於哈爾濱市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從去年開始申報,去年獲得批准享受相應待遇的人員,今年無需再次申報,須在明年按勞動部門公布的指定時間復檢。去年申報沒有通過的參保患者,今年可以參照《哈爾濱市2008年度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病種診斷標准》(詳見附表三)重新申報。申報時,參保患者首先應對照該《診斷標准》認真核對本人病情,符合診斷標准的,纔可填寫《哈爾濱市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鑒定表》,並在申報人或代辦人確認欄簽字確認後,由申報人或代辦人攜帶申報所需資料到指定的慢性病定點醫院進行申報,並交納相應的體檢費用,體檢合格後享受相應待遇。已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肝、腎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患者不參加申報和體檢,辦理相關手續後直接享受相應待遇。

  勞動部門提醒參保患者,體檢檢查項目已經在《診斷標准》中予以公布,11家定點醫院對同一病種檢查項目收費相同。由於今年申報取消了初審的規定,參保患者一定要認真

  核對今年發布的《診斷標准》再進行申報,以免不符合診斷標准,增加個人體檢費用負擔。


 

   附表一:2008年度哈爾濱市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申報地點

 

序號

醫院名稱

地址

聯系電話

1

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

南崗區頤園街37

045182576518

2

哈爾濱市第一醫院

道裡區地段街151

045184883047/

84883057

3

哈爾濱市第二醫院

道外區衛星路38

045155601245

4

哈爾濱市第四醫院

道外區靖宇街119

045188029617

5

黑龍江省紅十字醫院(原林業總醫院)

南崗區和興路32

045182130275

6

哈爾濱市紅十字中心醫院

道裡區新陽路415

045184886977

7

哈爾濱市中醫醫院

道裡區建國街副270

045188029238

8

沈陽軍區第211醫院

南崗區學府路45

045157752061

9

哈爾濱市二四二醫院

平房區衛健街3

045186598021

10

哈爾濱市傳染病醫院(肝硬化失代償期患者指定醫院)

香坊區公濱路309

045155602355

11

哈爾濱市第一專科醫院(精神分裂癥患者指定醫院)

道外區宏偉路217

045182421934

 附表二:申報病種及待遇標准

序號

申報病種

待遇標准

1

高血壓合並癥

 

每季度補貼450

 

2

腦血管意外偏癱(腦出血或腦梗塞)

3

冠心病(陳舊性心肌梗塞或合並心功能不全3級以上)

4

糖尿病(合並四肢動脈病變、腎病或視網膜病變)

 

 

 

 

 

每季度補貼600

 

5

肝硬化失代償期

6

血液(腹膜)透析門診治療

7

肝、腎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

8

非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9

肺源性心髒病(慢性心衰)

10

風濕性心髒病(心功能三級)

11

肝豆狀核變性

12

系統性紅斑狼瘡

13

精神分裂癥(慢性期)

每季度補貼450

注:享受兩種以上特殊慢性病病種醫療費補貼待遇的人員,按每季度600元予以補貼。


 

 

附表三:

哈爾濱市2008年度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病種診斷標准

 

一、高血壓病合並癥

(一)診斷標准

血壓水平持續3級(病歷記載),收縮壓?180mmhg或舒張壓?110mmhg,並有下列並發癥之一:

1、心髒疾病(既往心肌梗死、冠狀動脈血運重建術、心力衰竭病史):

1)心髒擴大(心髒超聲提示心室擴大)。

2)心功能不全(心功3級以上,心功能檢查射血分數<40%)。

3)急性心梗病史(心電圖、?學改變等)。

4)嚴重心律失常(慢性心房顫動,病態竇房結綜合征,第二度Ⅱ型或第三度房室傳導阻滯伴有心室率顯著緩慢者,雙分支阻滯、三分支阻滯伴有Adams-Stroke綜合征發作者,頻發室性早搏,成對出現或呈短陣室性心動過速,多源性室性早搏,RonT現象,陣發性室性心動過速)。

必須同時具備(1)(2)(3)或(1)(2)(4)項。

2、腦血管疾病(腦出血或腦梗塞):

1)既往腦梗塞或腦出血病史(外傷性腦出血除外)。

2)肢癱(肌力3級以下)。

3)頭部CT示責任病灶(梗塞灶或出血灶)。梗塞病灶應?2.0cm(腦乾、內囊處病灶可<2.0cm)。

必須同時具備(1)(2)(3)項。

3、腎髒疾病:血肌酐?177μmol/L2.0mg/dl

4、主動脈夾層:須有既往磁共振或CTA證據。

5、重度高血壓性視網膜病變(出血或滲出)。

() 相關檢查檢驗項目

1、心電圖。

2、超聲心動圖。

3、尿分析。

4、腎功(尿素氮、肌酐)。

5、眼底檢查。

6、頭部CT

二、糖尿病(合並四肢動脈病變、腎病或視網膜病變)

(一)診斷標准

1、合並四肢動脈病變,超聲多普勒或動脈造影示動脈狹窄程度?50%,或局部足、趾壞疽(乾性、濕性、潰瘍)、截趾、截肢。

2、合並腎病Ⅳ期以上(含Ⅳ期),血肌酐?177μmol/L2.0mg/dl,或伴有尿蛋白定性陽性(兩次以上超過300mg/L0.5g/24小時)、高血壓、浮腫、低蛋白血癥、貧血、管型尿等。

3、合並視網膜病變Ⅲ期(含Ⅲ期)以上糖尿病眼底表現。

具備123任一項均符合條件。

(二)相關檢查檢驗項目

1、血糖。

2、尿分析。

3、腎功(尿素氮、肌酐)。

4、眼底檢查。

5、周圍動脈血管彩超。

三、腦血管意外偏癱(腦出血或腦梗塞)

(一)診斷標准

1、既往腦梗塞或腦出血病史(外傷性腦出血除外)。

2、肢癱(肌力3級以下)。

3、頭部CT示責任病灶(梗塞灶或出血灶)。梗塞病灶應?2.0cm(腦乾、內囊處病灶可<2.0cm)。

必須同時具備(1)(2)(3)項。

(二)相關檢查檢驗項目

頭部CT

四、冠心病(陳舊性心肌梗塞或合並心功能不全3級以上)

(一)診斷標准

1、心髒擴大(心髒超聲提示心室擴大)。

2、心功能不全(心功3?4級,心功能檢查射血分數<40%)。

3、急性心梗病史(心電圖、?學改變等)。

4、嚴重心律失常(慢性心房顫動,病態竇房結綜合征,第二度Ⅱ型或第三度房室傳導阻滯伴有心室率顯著緩慢者,雙分支阻滯、三分支阻滯伴有Adams-Stroke綜合征發作者,頻發室性早搏,成對出現或呈短陣室性心動過速,多源性室性早搏,RonT現象,陣發性室性心動過速)。

必須同時具備123項或124項。

(二)相關檢查檢驗項目

1、心電圖。

2、超聲心動圖。

五、肝硬化失代償期

(一)診斷標准

1、非酒精性肝硬化或慢性肝病史。

2、現有乏力、食欲減退、腹脹、肝掌、蜘蛛痣、雙下肢浮腫、腹水、出血征象或並發肝性腦病、肝腎綜合征、上消化道出血、自發性腹膜炎、電解質紊亂等。

3、肝功異常(ALT > 2倍正常上限值)。

4、血白蛋白測定值< 35g/L

5、總膽紅素水平?34.2umol/L

6、血常規提示有貧血征象。

7、超聲影像示肝硬化失代償。

須同時具備127項,和3456任一項。

(二)相關檢查檢驗項目

1、肝膽脾彩超。

2、血常規。

3、生化:丙氨酸氨基轉移?(ALT)、門冬氨酸氨基轉移?(AST)、γ-谷氨?轉??(γ-GT)、鹼性磷酸酯?(ALP)、總膽汁酸(TBA)、總蛋白(TB)、白蛋白(ALB)、球蛋白(GLB)、白球蛋白比例(A/G)總膽紅素(TBIL)、結合膽紅素(DBIL)、非結合膽紅素(IBIL)、尿素氮(BUN)、肌酐(CRBA)、KNaCaCl

六、非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一)診斷標准

1、血常規示全血細胞減少,網織紅細胞百分數<0.01

2、骨髓象示多部位骨髓增生減低(<正常50%)。造血細胞減少,非造血細胞比例增高,骨髓小粒空虛(骨髓活檢示造血組織均勻減少)。

3、除外引起全血細胞減少的其他疾病。

必須同時具備123項。

(二)相關檢查檢驗項目

血常規。

七、肺源性心髒病(慢性心衰)

(一)診斷標准

具有COPD病史,同時有肺氣腫的癥狀和體征。

1、肺動脈高壓,右心室增大(肺動脈第2音亢進,三尖瓣區出現收縮期雜音)。

2、右心衰癥狀和體征(頸靜脈怒張,肝區壓痛(+),肝頸靜脈反流征(+),下肢浮腫等)。

3、胸片提示心界擴大,肺動脈段突出等。

4、心髒彩超提示右心室擴大,心電圖提示肺性P波。

必須同時具備123124項。

(二)相關檢查檢驗項目

1、心電圖。

2X線胸片。

3、心髒超聲。

八、風濕性心髒病(心功三級)

(一)診斷標准

1、心功能不全(心功3級以上,心功能檢查射血分數<40%

2、心界擴大,聽診肺內羅音及單個瓣膜或多個瓣膜聞及器質性雜音,可伴有心房纖顫。

3、心髒彩超示左心房增大,二尖瓣狹窄,伴有或不伴有二尖瓣關閉不全,主動脈瓣、三尖瓣狹窄,關閉不全。

必須同時具備123項。

(二)相關檢查檢驗項目

1、心電。

2X線胸片。

3、心髒彩超。

九、肝豆狀核變性

(一)診斷標准

1、錐體外系病征、肝病史或肝病征:錐體外系癥狀表現為肢體舞蹈樣及手足徐動樣動作,肌張力障礙震顫、肌肉強直、運動遲緩,影像學可見雙側豆狀核低密度灶,可發生肝髒癥狀如倦怠、無力、食欲不振、肝區疼痛、肝髒腫大或縮小、脾腫大、脾功亢進、黃疸、腹水、食道靜脈曲張、肝昏迷等。

2、血清銅藍蛋白顯著降低或肝銅昇高,24小時尿銅增高,肝銅含量在250μg/g乾重以上。

3、角膜K-F環或出現晶體混濁、白內障、暗適應下降、瞳孔對光反射遲鈍等。

4、具有陽性家族史。

必須具備123項或124項或134項。

(二)相關檢查檢驗項目

1、銅藍蛋白測定。

2、尿銅測定。

3、肝功。

4、眼科檢查。

十、系統性紅斑狼瘡

(一)診斷標准

1、頰部紅斑。

2、盤狀紅斑。

3、光過敏。

4、口腔潰瘍(口腔或鼻咽部無痛性潰瘍)。

5、關節痛(非侵蝕性,累及2個以上外周關節)。

6、漿膜炎(胸膜炎或心包炎)。

7、腎髒病變(尿蛋白>0.5g/24h或定性>+++或管型)。

8、神經精神癥狀(抽搐或精神病)。

9、血液學異常(溶血性貧血,WBC<4×109/L至少2次以上,或淋巴細胞<1.5×109/L至少2次以上,PLT<100×109/L

10、免疫異常:dsDNA抗體(+)或抗Sm抗體(+)或抗磷脂抗體(+

11抗核抗體(+)(排除藥物誘導的狼瘡綜合征)

患者出現或先後出現上述11項中4項或以上者即可診斷SLE

(二)相關檢查檢驗項目

1、血常規。

2、尿常規。

3X線胸片。

4、抗核抗體檢查。

5、生化項目:丙氨酸氨基轉移?(ALT)、門冬氨酸氨基轉移?(AST)、γ-谷氨?轉??(γ-GT)、鹼性磷酸酯?(ALP)、總膽汁酸(TBA)、總蛋白(TB)、白蛋白(ALB)、球蛋白(GLB)、白球蛋白比例(A/G)總膽紅素(TBIL)、結合膽紅素(DBIL)、非結合膽紅素(IBIL)、尿素氮(BUN)、肌酐(CRBA)、KNaCaCl

十一、精神分裂癥(慢性期)

診斷標准

(一)體征

1、反復出現的言語性幻聽。

2、明顯的思維松弛,思維破裂,言語不連貫,或思維貧乏或思維內容貧乏。

3、思維被抽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維中斷,或強制性思維。

4、被動、被控制,或被洞悉體驗。

5、原發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覺,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謬的妄想。

6、思維邏輯倒錯,病理性象征性思維,或語詞新作。

7、情感倒錯,或明顯的情感淡漠。

8、緊張綜合征,怪異行為,或愚蠢行為。

9、明顯的意志減退或缺乏。

10、行為退縮,生活自理差。

同時具備4條以上。

(二)病程

滿三年以上(含三年)精神病史,出具有精神專科醫院住院三個月以上或累計住院二次以上病歷。

無病歷者,需提供相關診斷檢查資料,並經哈爾濱市第一專科醫院會診小組出具會診診斷。

須同時符合(一)(二)條。

 

責任編輯:張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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