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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爹稱病拒付撫養費 法院:患病不成"拒養"理由
2008-07-22 11:19:40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桂玲 李若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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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7月22日訊 俗話說血濃於水,但一位狠心的父親為了不支付撫養費竟不肯承認自己的親閨女,還以女兒所患的精神疾病不屬於無能力勞動為由逃避撫養義務。日前,法院終審判決父親張東支付女兒張燕的醫療費和生活費。

  今年22歲的張燕因患有精神分裂癥而無法工作,父親張東離家多年,母親趙梅獨自一人撫養她並承擔醫療費用。由於家庭困難,趙梅以張燕的法定委托人的身份將張東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撫養費和生活費。

  張東為逃避撫養責任,以張燕不是自己的親生女兒為由申請進行『親子鑒定』,經司法部門鑒定,張燕與張東符合生物學親子關系,概率為99.99%。法院依此判決張東支付張燕的部分醫療費及生活費。

  判決後,張東又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稱,患有精神病的張燕無能力以自己的勞動維持生活沒有依據,並稱自身患有多種嚴重疾病,無力支付撫養費。

  法院審理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張燕患有精神分裂癥,無法參加工作,符合法律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條件,父親主張其自身患有多種嚴重疾病,無力支付撫養費的上訴主張,並非其拒絕履行撫養義務的法定理由。據此,法院終審判決張東支付張燕一半的醫療費用,並依據其工資標准支付張燕每月240元生活費。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