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22日訊 近日,哈爾濱市民張女士在買車時遭遇不快:她已經交完購車訂金,可眼看著比她晚交訂金的人都開上了新車,自己的愛車卻遙遙無期。銷售商解釋道:『晚交訂金的車主在本店購買了價值萬元以上的精品配置,纔提前取車的。』這樣的回答令張女士感到疑惑:所謂『精品配置』是否等同於提車加價?
5月初,張女士在哈爾濱市機場路上一家廣州本田汽車銷售店看中08款雅閣車型,並交付了購車訂金。銷售員告訴張女士,按照目前交付定金的人排號,提車的時間在7月份之後,也有可能比7月份要遲一些。但如果購買『汽車精品配置』可以比預期提前拿到車。張女士說,那些『精品』不過是一些杯、盤、碗等家用物品,還有裝飾汽車內飾掛件,售價在一萬五千元左右。考慮到實用性和價格不成正比,張女士還是選擇了等待。
七月初,張女士拿著訂金發票來到銷售中心詢問預定的車是否到了,銷售員告訴張女士還要等,具體時間沒法兒確定。在銷售中心的提車區,張女士看到那裡停放著一輛和自己預定的同款車型的車,銷售員說,這是購置了一萬五千元『精品配置』的消費者訂的車。張女士看到銷售員手裡的購車訂金名單,那位消費者是排在自己之後交的訂金。
日前,記者以購車者的身份來到銷售本田汽車的銷售中心。在位於南崗區學府路241號的龍達汽車特約銷售服務店,銷售部夏先生告訴記者:『就算現在預訂車,也要等到1個半月之後提車,這只是保守時間。』當記者問若想先提前取車是否需要加價時,夏先生表示,加價並不是讓消費者付現金,而是配送等價的物品。他解釋道,『有些預訂車的消費者,到了提車日交不上全款只好退車,銷售店對退訂車輛有自行處理的權力,理所當然的把現車賣給想要提前取車的人。』
黑龍江省消費者協會投訴部部長佟新表示,提車加價是不正當的銷售手段,不僅擾亂了汽車銷售市場的交易秩序,也讓經銷商失去了誠信。銷售商的確對退買車輛有自行處置權力,但這種處置權若被不正當使用,就會演變成廠家和銷售商謀取利益采取的一個手段,而受害的卻是消費者本身。佟新提醒消費者,在購車繳納訂金時一定要和銷售商之間簽訂書面合同,標注提車日期和違約賠償等相關條款,以免受制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