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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片
東北網7月30日訊 生活報《狗咬人有了責任險》的報道在社會上引發了激烈爭辯,一時間贊同聲和反對聲此起彼伏。有的市民對狗咬人責任險持肯定態度,認為這樣既避免了許多糾紛,也保護了養犬人和被咬者的利益;還有部分市民對該責任險發出了質疑,認為該責任險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會給養狗者『壯膽』。對此專家表示,應該正確看待保險與責任的關系,市民在為狗辦理保險的同時,不能忽視對狗的管理。
贊同者:
責任險可避免許多糾紛
觀點一:『老賴』不賴了
家住哈爾濱市道外區天木小區的王女士對記者講了他碰到的一件鬧心事:前不久她和母親一起逛夜市時不巧被一條小型京巴犬咬了一口,當時狗主人就在一旁,不住地向王女士道歉。經過交談,原來王女士和狗的主人都住在同一個小區裡。狗主人答應賠償王女士的醫藥費用。王女士當即來到醫院清洗傷口、注射疫苗,各種費用加在一起花了近300元。當她拿著票據找到狗主人時,狗主人卻百般推脫,不願意承擔賠償費用。經過半個多月的反復交涉,狗主人纔賠付了王女士的醫藥費。『我得建議那條狗的主人趕快去買犬類傷害他人責任險,這樣,如果他的狗再咬傷人,他就能痛痛快快地賠償了,而不至於再推三阻四。』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許多贊同這一保險的市民都經歷過狗主人耍賴,『有的狗咬了人,主人不願意賠償,能躲就躲,能拖就拖,主要就是因為不想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賠償。現在有人來埋單了,我相信一些「老賴」就不能再耍賴了。』黑龍江大學新聞傳播學院教師張軍說。
觀點二:熟人抹開臉了
『假期的時候,我去同學家玩,結果她家的狗一下子把我的手指咬傷了,當時只是破點兒皮,但我還是挺害怕的。同學的家人都說帶我去醫院,可是我覺得不好意思,好象向人家要錢似的。再說他們也挺倒霉的,我要是不去,就沒這事了。後來我自己去了醫院,打疫苗包紮傷口總共花了200多塊錢。我想想也覺得自己挺委屈的,現在有了保險可好了,反正是保險公司埋單,我也不用覺得不好意思了。』在哈爾濱市讀研究生的小傑說出了自己的心裡話。小傑還表示,他身邊的許多朋友都遭遇過被親戚朋友家的寵物犬咬傷或抓傷的事件,礙於情面自己掏錢打疫苗,有時候還鬧得雙方不愉快。而如果購買了寵物傷害他人責任險,這樣的糾紛就完全可以避免了。
觀點三:不用上法院了
2006年,哈爾濱市市民黃麗(化名)在自己家樓下散步時,被小區內吳先生飼養的一條寵物犬弄傷,黃麗的一條腿被寵物犬抓得鮮血淋漓,最深的傷口有1.5厘米深。事後,吳先生將黃麗送到了醫院並交了1000元住院押金。然而黃麗住院花費了2500餘元。吳先生不想承擔多餘的費用,雙方協商不成,於是黃麗將吳先生告上了法庭。經過法院歷時三個多月的調查取證,判定吳先生必須承擔黃麗的醫藥費、誤工費等多項賠償。事後黃麗表示,盡管自己贏得了官司,可是這個官司前前後後調查開庭了好幾次,她還特別聘請了律師,牽扯了很多精力。她覺得如果有保險公司來埋單,吳先生不用交納那麼多的錢,這個糾紛可能很快就解決了。
反對者:
會給養狗者『壯膽』
觀點一:
主人會對寵物狗越來越放縱
一些市民也對狗咬人的責任險提出了質疑。居住在哈爾濱市香坊區安埠小區108棟的韓女士表示,她居住的小區是開放式的小區,小區裡唯一一個休閑的場所是空中花園。可是每天晚上她來到空中花園散步時,都被這裡大大小小的狗煩擾不堪,『一到晚上,花園裡的狗多達幾十條,有時候比人都多,還有大狼狗,看起來十分嚇人。一些狗還經常發生矛盾,互相追咬廝打,絲毫不顧及主人的喝令。有的狗主人原本擔心狗傷人自己要賠償,還有所顧忌,現在反正有保險公司埋單,他們就更加放縱狗了,這給我們造成了嚴重的危害。』
觀點二:『我的狗不咬人』
據統計,目前哈爾濱市有8萬餘條各種寵物狗,然而只有近5000條狗上了責任險,比例不足6%。這其中,一部分市民認為自己的寵物很『溫柔』,不會傷人,因此沒必要買保險。市民關女士就對自己的愛犬情有獨鍾,並煞費苦心調教了一番,現在她的愛犬『叮當』頗通人性,平日裡能察言觀色,十分乖巧。當記者問及關女士是否會給自己的寵物犬辦一份責任險,關女士當即表示自己的『叮當』絕對不會傷人,因此花錢買責任險實在沒必要。當記者表示,小狗畢竟是動物,萬一咬人怎麼辦時。關女士沈默不語,但她表示自己至少現在還沒有買這種保險的打算。
專家:
正確看待保險與責任
針對犬類傷人責任險,記者采訪了省動物衛生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犬辦負責人劉仁凱主任。他認為,犬類傷人責任險的出現是社會向前發展的一個結果,是對寵物飼養者以及被咬傷的人雙方的一種保障。由保險公司來埋單可以有限地減輕飼養者的負擔。但是購買這種保險和規范養狗人的行為是不衝突的,換句話來說,如果狗咬傷人,責任不在於狗,而在於狗的主人,是狗主人沒有履行監管的責任;如果造成嚴重後果的,狗主人還得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我們要做到防患於未然,養狗人必須遵守飼養條例,嚴格規范自己的行為,有關部門也應該加強管理。必須正確看待保險與責任的關系,保險纔可以作為意外情況的一種補救辦法,而絕不是一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