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31日訊 哈爾濱市道裡區太平鎮太平村村民馬慶怎麼也沒想到,23日,他在村委會轉讓給自己的庭院中溜達時,竟被立功村村民給攆了出來,對方稱村委會也將土地轉讓給他了。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馬慶對記者說:『2007年4月10日,我們村委會貼出了一張公示,說村裡決定將村委會現有的房產及庭院向社會轉讓,因村委會暫無力支付修路費用,能為太平村修路墊付資金的村民可於2007年5月10日前到村裡申請洽談。看完公示後,我向村委會遞交了申請,經過村民代表同意,村兩委班子決定由我負責給村裡修路,村裡將村委會的房產及庭院所有權轉讓給我,但是我必須為村裡重建一處辦公佔地面積為80平方米的辦公樓。但是沒有想到,23日,我被立功村村民姚永生給攆了出來,他稱自己也有村裡將地轉讓給他的合同,有村委會主任簽字,還蓋有公章。』
在馬慶和太平村民委員會簽訂的《合同書》上,記者看到上面寫著太平村自願將村委會現有房產及庭院所有權作價3萬元一次性轉讓給馬慶,馬慶在擴建時應保留村委會辦公面積80平方米。《合同書》上蓋有『哈爾濱市道裡區太平鎮人民政府太平村民委員會』字樣的公章。
對此,太平村委員會主任呂長志告訴記者,村裡和馬慶簽訂的《合同書》是真實有效的。1994年太平村欠了立功村80萬元錢,太平村將村委會房產及庭院作為抵押。目前,立功村又和該村村民姚永生有債務關系,因此前幾天他也給姚永生簽字同意將太平村村委會房產及庭院給姚永生。呂長志說:『我現在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好了。』
對此,馬慶十分生氣,他說:『一塊地怎麼能「許配」給兩個「婆家」?希望相關部門能盡快幫我們解決此事。』